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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合作协议

时间:2022-08-12 11:20:03 来源:网友投稿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No.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介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

 弄

 项目(下称“该项目”)的开发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销售委托代理(非独家代理,非驻场)。乙方协助甲方进行销售,甲方在客户成交后支付给乙方相应服务费(佣金),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列条款并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若在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的 30 天内,甲方与在协议期间首先由乙方介绍的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客户签署有效租赁合同且完成出租的,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全额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且由乙方负责洽谈的,则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佣金。

 二、服务费(佣金)的支付标准

 甲方承诺支付房屋销售合同价格的

 %(含税)作为乙方的服务费(佣金)。

 服务费(佣金)的支付条件:

 (1)乙方介绍的客户具备购买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具备贷款条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书面确认以《中介看房确认单》为准。乙方介绍的客户自看房之日以《中介看房确认单》上的日期为准起计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未完成《房屋预售/出售合同》签署的,其他代理公司及甲方有权跟进。

 (2)客户与甲方签署《商品房出售/预售合同》及《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若需)并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按揭客户为按揭银行发放贷款)。

 (3)乙方在客户洽谈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客户成交与否)。

 (4)客户洽谈期间乙方应指派具体人员全程协助直至《房屋预售/出售合同》及《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若需)签署并付清全部房款为止。

 三、服务费(佣金)的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佣金结算方式按每单成交结算。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客户签署《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及《银行按揭贷款合同》(限按揭客户),并收到客户 100%房款(按揭客户为按揭银行发放贷款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比例之佣金一次性全部支付于乙方。对于代理期限届满前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在代理期限届满后或代理合同解除后该客户才支付房款的,代理佣金支付规则不变。

 四、乙方的责任

 (1)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或保证,或者作约束甲方的任何其他行动;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文件;同意修改项目租金和标准租赁合同的任何条款。关于租金及其他相关商务条款,乙方可以提出专业建议,最终确定权为甲方所有。

 (2)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客户承诺的事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

 (4)乙方不得超越权限直接与客户签订任何协议及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及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收取客户租金、押金等任何费用。

 五、协议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拟定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令解释办理。如若发生争执,双方不能圆满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甲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进行有关之诉讼程序。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订,即时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代理人:

 日期:

 附件:廉洁合作协议

 廉洁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署了《

 》,为加强廉洁合作,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 甲方责任

 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规定和管理制度。

 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甲方人员的工作和职务行为应满足以下规定,否则视为不廉洁合作行为。

 1.3.1. 职业基本准则 甲方人员信奉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甲方人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因违反甲方公司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定,给甲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甲方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甲方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2. 经营活动 甲方人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本职权限,从事投资业务。甲方人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甲方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被授权人批准,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a.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b.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c.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d.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3.3. 兼职 严禁甲方人员在外兼任任何获取薪金的工作。

 1.3.4. 个人投资

 甲方人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a. 参与经营管理的; b.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c.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d.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1.3.5. 非正当利益 甲方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严禁索取或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若遇价值 200 元以下的礼品、礼金,如果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则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但接受后必须在返回甲方公司后交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现金则交回甲方财务部处理。甲方人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禁止以贿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严禁甲方人员泄露公司机密;利用内幕消息损害公司利益或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时谋取个人利益。严禁甲方人员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1.3.6. 业务回避 公司鼓励甲方人员推荐供应商、承建商和其它合作单位,但甲方人员的直系亲属以及其私交甚密的朋友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或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业务时,该甲方人员应向公司申报,并提出业务上的回避,严禁隐瞒。

 1.3.7. 佣金与回扣 甲方人员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原则上不接受佣金、回扣,一般应当场拒绝或交回财务由财务部退回原单位,严禁个人侵吞,否则以贪污论。

 1.3.8. 对外交际应酬 甲方职员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甲方人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但不限于: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

 局或其他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目的明显是为了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等。

 1.3.9. 法律准则 每位甲方人员首先应是一名合法的、有社会公德的公民,任何行为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应该具有法律意识。任何违法行为,将被举报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3.10. 投诉与处理 对甲方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乙方人员应向甲方人员所在部门及人事管理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和甲方人员,应当为投诉人严格保密。接受投诉咨询的甲方部门或人员应给予当事人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其保密。

 1.4.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2. 乙方责任

 2.1. 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2.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3. 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诉联系方式通报甲方单位及领导。

 2.4.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5. 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及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 10%给甲方,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2.6. 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投诉联系方式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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