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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效益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时间:2022-08-08 12:30:03 来源:网友投稿

 狼群效益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一、类比狼群效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仿生方法

  在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农业经营制度必须要不断发展和创新。近年来,在我国许多地方的农村涌现出大批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一种创新,它并不是对家庭经营制度的否定,也不影响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家庭财产所有权,而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对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创新。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服务协会的形式组织起来,更加完善了家庭承包经营。如果把农村看做一个微观社会主体,将其置于整个经济社会的系统中进行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相关的模拟生态系统有相似的成长环境、特点、竞争性以及环境适应力等。管理仿生方法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运用,是根据生态系统中某些生物的特征为模拟对象,把农民专业合作的组织过程和生物的群居过程进行仿生比较,并基于生态系统的机理寻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管理方法。在农村这个生态环境里,农民成为了最大的群体,这个群体正是类似生物具备的一种特性——群居性,而组织起来的。因此,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仿生方法可以模拟生态系统,创新性地利用生物群体在生态系统中的特点来模拟。管理仿生的研究方法需要对生物系统的现象和规律扬弃,把握事物的本质,选择与研究本质相关的特征。同时,运用事物的相似性进行管理学和仿生学的交叉研究。从管理仿生的角

 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机构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狼群的相关生存要素相似,因此,类比狼群效应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仿生类比要素如表 1、表 2 所示。

  二、狼群效应视角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现状分析

  目前,在我国河北省的邯郸、山东省的莱阳、山西省的临汾等地的农村,涌现出大批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新生事物,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仍处于初始阶段,它的生存和发展还面临着比较严峻的考验,有些问题还需要完善。基于狼群效应,以管理仿生视角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地位占弱势。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时期,在一个区域市场内,农产品的价格部分由市场控制、部分由收购企业控制、部分由政府控制,农民是处于弱势的。同时,在农产品的价值链中,种子公司、化肥公司、收购公司、加工企业、销售公司等分布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上、下游,这些都是很大的企业化组织。在这条价值链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讨价还价、谈判能力都处在比较不利的地位。再加上农民固有的小农意识,如果不能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特点来发挥其最大作用,就无法保障农民的劳动收益。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领导者及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不高。在狼群生存的生态环境中,头狼是开路先锋,它的体力消耗最大,它会率先冲开一条小路,以便让后边的狼保存体力。同时,头狼带领着狼群生活和战斗,头狼的引导能力决定了狼群的生存质量。以管理仿生视角,这类似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领导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领导和专业型人才的有效引导可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组织、技术的优势,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更有效率。目前在我国,头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者及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不够高,对技术管理、市场开拓的能力和意识缺乏,因此发挥的作用不大。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市场化可持续经营能力较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村也需要适应市场性管理。现有猎物量及可再生猎物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比较低。在生态系统中,捕捉猎物可以使狼群获得食物并健康成长,因此充足的猎物对狼群的成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狼群每次捕猎的都是适当数量的猎物,从不过量的捕猎。如果狼群不能科学的捕捉猎物,就可能会导致可再生的猎物资源下降,猎物就会越来越少,破坏生态平衡,将威胁狼群的生存。从管理仿生的角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市场化持续经营能力决定了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看作一个生命体,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处于生命周期中的成长期,还比较依赖外界的环境的支持和保障,不能根据现有的市场发育状态

 科学地自我管理,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持续经营能力比较低,最终会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投入和政府保障不足。在生态系统中,如果氧气不足或者没有水,都会使狼群得到的生存保障不够,即使狼群再勇猛也会危及生存。以管理仿生视角,这类似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果没有政府机构的保障为基础,或者没有足够的资金运转,是无法生存的。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起步阶段,注册资本金较少,经济实力不强,因而总体发育水平不高。其中,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本投入量不足,同时,氧气——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和保障不健全。因而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保障,并根据市场发育状况适时完善保障体系,并给予适当的资金投入。这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有生存的基础。

  (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不够高。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部分规模比较小,自身实力不强,有的仅起到了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组织的产、供、销一体化。这样就导致了天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的利益、风险共担意识不够,缺乏长效机制。在生态系统中,狼群共享着一片天,天空给它们提供了很大的生存空间,狼群在这个生存空间里互相帮助、共担风险,然后用集体的力量共同获最大的收益。以管理仿生角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也应该在组织内形成互相帮助、共担风险的理念,这样有组织化的集合

 所有人的力量,就一定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但在我国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一些成员误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政府的任务,因而组织与合作的意识不太强,大部分成员只愿意共享利益,而不愿意共担风险,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的互助性不够强,无法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组织生产以及参与市场竞争。综合以上分析可见,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头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者及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不够高,氧气——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保障尚不健全,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本投入量不足,现有猎物量及可再生猎物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可持续发展比较低,天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利益和风险共担意识不够。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狼群捕捉到的猎物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收益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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