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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2 13:10:03 来源:网友投稿

 青海亚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安全目标 第一章

 安全目标

 1、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国家、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二、企业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青海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4、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5、 五、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部门(或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6、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7、 七、各级领导对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 八、从业人员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 九、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10、 十、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二、 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人员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领导机构

 1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路凌云 副组长:罗世全 组

 员:

 售后部:罗世全

 销售部:张波

 财务部:于丽萍

 2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其决定。

 (3)负责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6)支持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

 (7)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8)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与考评工作进行审批。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 经理: : 马宝良

 2 2 、职责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企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4)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8)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研究处理。

 (9)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定期组织全企业性大检查,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13)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5)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17)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18)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9)负责统计和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三)

 安全生 产 专(兼)职管理人员

  1 1 、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 李景涛

 2 2 、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四)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总经理

 主管部门负责人

  销售部

 财务部

 售后部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员

  配件库

  服务前台

 维修车间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员

 二、 劳动保护监督小组

 (一)机构

 组长:安全主管 组员:各部门组长

 (二)职责

 (1)向职工宣传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计划、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责任体系 第三章、安全责任体系

 一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对本企业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3、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及措施。

 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主管部门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远规划。

 5、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8、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9、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三)售后部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对选购新产品和新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在安装验收时把好安全质量关。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设计技术方面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鉴定。

 (四)

 财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合理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竞赛等活动经费。

 4、监督检查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费用支出。

 (五)部门( ( 车间) ) 主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经理(车间) 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5、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6、定期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教育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7、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8、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做好本部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0、严禁对部门(车间)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1、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2、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六)

 部门( ( 车间) )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车间)安全员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协助部门经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2、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生产部门汇报工作。

 3、参加本部门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搞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6、落实并检查本部门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处理。

 8、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

 工作。

 9、检查、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七)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从业人员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对岗位区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变处理能力。

 4、上班后,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汇报;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并且要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而且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现象。

 7、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8、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警戒标记、监测仪表、防雷装置和消防器材等,不得随意挪动、占用和拆除。

 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库房和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0、一切电器设备、设施,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动用、操作和检修。

 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售后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企业机械,电气、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保证新投产的设备符合技术安全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前的鉴定验收。

 3、组织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机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和受压容器的运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4、负责企业配电室\烤漆等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安全运行工作。

 5、对手持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等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6、负责机械设备、电气等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7、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要求,并按规定上报审核,批准。

 8、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二)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投入经费、并单立科目,专款专用。

 2、按时拨付安全投入资金 3、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使用 (三)

 销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2、负责销售区域电气、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解决不了的隐患及时上报售后部,做好检查记录。

 3、熟悉和掌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隐应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人员疏散,参与救援和应急处置,并保护现场。

 4、在经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先解决安全问题。

 (四)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企业生产活动中,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劳动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被企业采纳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给予奖励。

 4、对予制止和抵制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 1、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对所使用的设备未认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检修或检查不合格的将进行批评和处罚。

 2、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或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3、对于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和屡次违犯者酌情处罚。

 4、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或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和隐瞒不报者将进行处罚。

 5、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6、对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

 7、对特种作业人员证照,未通知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的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处罚。

 8、各级领导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

 (三)奖励与惩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四)处罚款由财务部门单独立账,罚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条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和内容 1、企业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会人员参加。

 (1)综合安全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章行为等情况。

 (2)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前安全隐患、应急准备,节中值班、节后设备重启和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安排对重点部位和部门进行检查。雨季防雷电、夏节防高温、防汛、冬季防火、防冻。

 (4)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

 2、部门综合安全检查,由部门安全主管人员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一次对所管辖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进行检查。

 (1)售后部门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配电室、喷烤漆房等进行安全检查。

 (2)行政部对消防设施、器材、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

 4、日常巡查:重点对重要部位、危险源等进行安全检查。

 (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部门安全员每月一次。

 (2)部门安全员组织人员每天一次。

 (三)安全检查表设计。各类安全检查表由安全检查组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检查重点、设计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等,并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

 (四)隐患整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四定”原则:定整改内容、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和费用,定完成期限。

 1、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严重和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2、车间、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有困难的报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五)企业安全检查记录、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车间班组检查记录,每年交安全主管部门归档。

 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 15 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十一)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企业危险作业有:电气维修、动火作业。

 (三)根据对作业环境考察或危险因素检测结果,制定作业方案。

 (四)危险作业前,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七)作业前,对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进行作业安全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危险因素、交待作业程序和应急措施等。

 (八)经检查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设置合理可靠后方可作业。

 (九)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牌,派人现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本企业现场实际安全情况和安全健康的需要,按照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制定发放标准明细表。

 2、员工变更岗位、工种,劳动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随之变更。

 3、危险作业和有害作业人员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三)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部门要进

 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四)发放部门严格按照领用手续和标准发放。

 (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上岗工作。

 3、从业人员所在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

 4、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或失去其应有功能时,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更换。

 (六)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安全投入

  (一)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设立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企业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时,应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四)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的资金; 2、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 3、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费用,包括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特种设备的检测,职业卫生措施,装修、改造等所需的资金。

 4、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费用。

 5、职业危害等作业人员的体检费用。

 6、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费用。

 7、消防设施维护更新费用。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资金; 9、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个人的资金;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资金。

 (五)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专项资金有效实施。

 (六)财务部门配合协助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编制并保证专项资金合理调配。

 (七)企业总经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审查,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八)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超出年度计划,企业按审批程序及时给予补充或合理调配。

 (九)对重大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十)企业在进行年度总结时,同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盈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

  第六章、装备设施及作业管理

 一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二)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三)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四)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机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验电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

 (六)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才能作业。

 (七)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或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八)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做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

 (九)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要经过领导的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十)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十一)带电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十二)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不允许用铜丝、铁丝替代保险丝。

 (十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十四)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布包扎好。

 (十五)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中线上。

 (十六)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

 (十七)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

 (十八)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保护接零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十九)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物品。

 (二十)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1 类工具时),其电源线不许随意更换或接长。

 (二十一)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 60o 为宜。在水泥地面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或有人扶梯。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二十二)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卤气烷型或二氧化碳、1211 干粉灭火器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二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漏电、损坏等故障。把手、卡头、电门是否可靠。

 (二)使用时,外壳要接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地方,站稳后,方可操作。

 (三)取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用手提着电线,以免损坏工具。

 (四)不能不经插销直接把电插进插座。

 (五)电钻、手砂轮未安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进行检修工作。

 (六)离开岗位、停电、休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拔掉插座。

 (七)在潮湿、有水的地方使用时,或长期使用,要装漏电保护器。

 三 、空气压缩机使用操作规程

 (一)使用气泵前要检查电源电机及泵体是否完好、有无漏电或接地不良情况。

 (二)升动起动按钮待声正常后使用,要观察压力是否正常,检查泵体机油是否到位。

 (三)检查电机皮带是否紧固,电机运转中有无异响。

 (四)使用完毕要关闭电源,经常维护保养擦拭,注入润滑油,放掉气缸体废弃油物。

 四 、双柱举升机操作与保养规程

 上升:

 (一)汽车正确停放到位,正确支撑举升臂。

 (二)举升车辆至离地 20CM 停止举升并检查各支点是否正确。

 (三)确保支撑安全后举升至工作高度并锁死保险。

 (四)确保保护措施到位后方可到车下工作。

 下降:

 (一)按动力单元的按钮松开锁死装置,举升高度离锁至少有2 英寸的高度。

 (二)按住保险手柄,并按下 LOWERING HANDLE 使车辆下降。

 (三)举升臂安全的下降后方可保险手柄。

 (四)在下降过程中举升臂下及附近严禁有人及物体。

 月检:

 (一)检查锁死装置是否正常。

 (二)检查电缆是否磨损过多。

 (三)检查所有可移动的部件并且检查是否过多磨损。

 (四)检查连接处螺丝是否松动或缺少。

 (五)在操作前确保所有部件工作正常。

 (六)运动件绞结处以润滑脂或 WD-40 润滑剂润滑。

 警告:

 (一)不要超过举程式机的最大载荷。

 (二)如果零件缺损或磨损不要使用举升机。

 (三)当举升机上升或下降时,要远离举升机。

 (四)当有人或有杂物在举升机下面时不要使用举升机。

 (五)在进入工作场地时要检查锁死装置是否锁紧离开现场。

 本设备使用 46 号抗磨液压油,每 18 个月更换一次,第一次更换为三个月,更换时首先清除油箱内的所有的液压油,方可加注新油。

 五 、举升机( ( 四拄) ) 安全操作规程

 上升:

 (一)汽车正确停放到跑板上。

 (二)拉紧手刹使车停放稳定。

 (三)按下动力单元的按钮,举升至工作高度并锁死保险。

 (四)确保保护措施到位后方可到车下工作。

 下降:

 (一)按动力单元的按钮松开锁死装置,举升高度离锁至少有2 英寸的高度。

 (二)按空气安全阀按钮和 HOLD 按钮。

 (三)在动力单元处按下 LOWERING HANDLE 直到举升臂安全的下降。

 (四)在下降过程中举升臂下及附近严禁有人及物体。

 月检:

 (一)检查锁死装置是否正常。

 (二)检查电缆是否磨损过多。

 (三)检查所有可移动的部件并且检查是否过多磨损。

 (四)在操作前确保所有部件工作正常。

 警告:

 (一)不要超过举程式机的最大载荷。

 (二)如果零件缺损或磨损不要使用举升机。

 (三)当举升机上升或下降时,要远离举升机。

 (四)当有人或有杂物在举升机下面时不要使用举升机。

 (五)在进入工作场地时要检查锁死装置是否锁紧离开现 场。

 本设备使用 46 号抗磨液压油,每 18 个月更换一次,第一次更换为三个月,更换时首先清除油箱内的所有的液压油,方可加注新油。

 六 、车身车架校正器安全操作规定

 (一)车身校正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使用车身校正器。

 (二)必须严格执行按照校正器设备生产厂家说明书制定的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悬挂在现场。

 (三)拉伸作业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护,不要靠近拉塔,防止拉链脱落崩溅反弹伤人。

 (四)使用台架修理作业时,须警告周围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五)在牵拉作业时,必须确保拉链与拉塔的连接安全可靠。

 七 、轮胎动平衡机操作规程

 (一)安全用电。使用轮胎动平衡机前,应认真检查配电盘和 插线接头连接是否牢固,防止漏电。

 (二)认真、准确测量、输入轮胎数据。

 (三)轮胎固定、装、卡牢靠,合理使用平衡块(铅块)

 (四)禁止超重轮胎(60 公斤以上)在轮胎动平衡机上做动平衡。

 (五)经常保养、擦拭,使设备清洁,整齐,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六)下班是应关好电源,清理工作现场。

 八 、轮胎拆装机操作规程

 (一)轮胎固定、装、卡牢靠,操作中精神集中。

 (二)装轮胎时,应合理使用橇板、撬棍。不应刺伤内外胎。

 (三)注意安全,禁止带手套,防止伤人。

 (四)装轮胎时,应注意气门嘴的位置,不应使气门嘴歪斜。

 (五)充气时,严格按有关规定、规格充气,气压不能过高,防止爆胎。

 (六)经常保养、润滑各活动部位,使起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九 、制冷剂回收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设备只能用于 R-134A 制冷剂回收和循环净化处理,不能用于其它目的;

  第七章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4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 管理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和学习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等的适时投入。

 4.2 安全部根据公司从业人员的总体状态,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4.3 职能部门、员工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培训教育规划 5.1.1 职能部门、公司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训需求。

 5.1.2 安全部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规划。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5.2 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5.2.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再培训应保持不低于 12-20 学时。

 5.3 从业人员的培训 5.3.1 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再培训学时应不低于 12 学时,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5.3.2 入职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 32 学时,并持证上岗。

 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4.1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5.4.2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5 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5.6 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5.7 档案管理 公司应建立系列的安全培训档案和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提升培训质量。

  第八章

 (一)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的监控,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安全部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各部门的检查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内容及要求:

 4.1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4.1.1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查思想、查意识; 2)查领导、查管理; 3)查制度、查落实; 4)查隐患、查整改; 5)查培训、查纪律; 6)查设备设施、查作业现场环境; 7)查事故处理、查应急救援。

 4.1.2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过程;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及作业环境安全条件;

 5)危险源、危险场所管控情况; 6)员工劳动保护情况; 7)员工遵章守纪情况;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9)专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

 4.2 安全生产检查方法

 4.2.1 现场检查; 4.2.2 重点监控; 4.2.3 安全生产检查表检查; 4.2.4 安全评价、安全评审、安全审核等。

 4.3 安全生产检查类型 4.3.1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由各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车队长、驾驶员每天都进行的贯穿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整改情况及相互沟通信息,协调解决问题为主要内容。各层级管理人员

 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督促整改隐患。

 4.3.2 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的对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进行不定期的专门检查,或根据行业主管机关、公司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内容进行的检查。

 4.3.3 每月安全例行检查 每月对公司办公场所及车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例行检查,如对营运车辆的检查、行为规范的检查等。

 4.3.4 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针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进行提示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对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措施进行检查。

 4.4 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4.4.1 安全生产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检查结果要认真填写记录,检查人要有签名。专项安全生产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事先编制检查表,必要时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4.4.2 检查应形成闭环管理,检查结束后,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业务分管范围及时解决,必要时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文件形式确定整改要求,由检查单位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隐患相关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安全部备案。

 4.4.3 易燃易爆事故隐患危险点的检查按《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4.4.4 隐患排查、整改与复查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执行。

 4.5 考核 安全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发现不作为行为,要及时督导,必要时可根据公司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和处罚。

  (二)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目的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三违”不安全行为,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 安全部要定期组织公司各部门和车队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2.2 安全部组织员工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内容及要求

 4.1 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4.1.1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4.1.2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按公司规定组织生产;

 4.1.3 特殊条件和监控范围之外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1.4 从业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按操作规程作业; 4.2 公司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在公司和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的现象。

 4.3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行为时,应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安全例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4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全部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部提出处理意见、下发处理通报,给予适宜的处罚;同时要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4.5 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4.6 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4.7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4.8 检查与考核 4.8.1 公司各部门定期要组织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三违”行为检查。

 4.8.2 公司各部门、按公司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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