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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豆瓣读书4篇

时间:2022-05-12 11:50:01 来源:网友投稿

野性的呼唤 豆瓣读书4篇

野性的呼唤 豆瓣读书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野性的呼唤 豆瓣读书篇2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的呼唤 豆瓣读书篇3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野性的呼唤 豆瓣读书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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