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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4篇

时间:2022-05-20 13:3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4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篇1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

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形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可以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回族,我知道的也很少,只知道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而女人则是头戴黑纱,仅此而已。

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和新月的坎坷命运相比较,想想其实我们还是应该感到十分幸运和满足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和平社会,有父母的疼爱,更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看到当新月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学习她所钟爱的英文时,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要学习的地方吗?人啊,是应该学会满足,正所谓知足长常乐,当经历了生离死别,当看透了悲欢离合,我们最应该学会的是放弃看似重要东西。因为放弃更是一种美,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知足常乐的过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篇2

《万物简史》这样的书名,在西方有着非常古老的传统。古代和中世纪的许多着作,都喜欢从“天地开辟”时谈起,一直谈到那时的当下,搞得象一部百科全书。如果仅仅从形式上与那些古代着作相比,本书也可以视为一部关于现代科学的通俗百科全书。

本来是介绍现代的科学知识,包括宇宙的结构、地球和其它行星的状况、核物理、相对论、生物、生命、进化、遗传等等。科学知识难免有抽象枯燥之处,但是作者在叙述中不时穿插着大量科学家、发明家的遗闻轶事,让你读起来能够兴味盎然。有什么办法呢?人们就是更愿意读遗闻轶事而不是读科学定律。

这本书谈不上精深,读过之后也就是可以对现代科学有个大概的了解,也不见得可以弄明白多少科学概念,但可以给你提供许多与科学有关的谈资,让你看起来象是对科学相当了解的样子。也许正是这一点吸引了读者吧。这样看来,本书将书名取作《万物简史》,其实实在有点夸大其词。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作者在叙述那些科学概念时,确实能够做到简洁明快,让人能够比较容易理解;有些比喻细究起来也许不甚准确,但确实有让人印象深刻的效果。比如谈到爱因斯坦著名的质能公式的意义时,作者说,一个中等身材的普通人,他的血肉之躯中蕴含着30颗氢弹爆炸的能量,“要是你知道怎么释放它”的话。

书中那些科学家的遗闻轶事,有时相当夸张(当然也有价值),比如说著名的埃德温·哈勃“是个顽固不化的说谎大王”、“英俊到了不适当的程度”,而达尔文的父亲因为达尔文学习成绩平平愤怒责备他“什么都不挂在心上,你将丢你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脸”之类。以前我们国内的普及读物习惯于将科学家描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他们道德高尚,作风正派,一心为人类的福祉而奉献。而读读这本《万物简史》,你就会深感“科学家也是人”这句话是多么实在了。

这就是《万物简史》,一本既是关于科学知识的有一点系统性的`普及读物,同时又可以说是一本颇具人文关怀的现代科学史着作。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篇3

对于一个喜欢用隐喻手法来表达情感的我,还想要推荐给你以下一段话,从前,我们以为这是些大道理,但慢慢的经历着,我们发现别人经历的人生,我们也同样在经历,隔着时代,隔着生与死,我依旧能体会到您写作时候,给自己逗笑,也把自己感动流泪的场景。

“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对于伴侣,对于仰慕的人,我们常常在起初想象着他所有的美好,似乎他并没有确定,而对于我们自己在与别人的相处过程中,同样有意无意的想要隐藏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我们在吹牛的时候总是避开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让自己都耻于提起的事,或是害怕别人知道,会对自己嗤之以鼻。或许是听多了男人在一起吹牛,特喜欢说自己何时何地如何的惊天动地,而女人听了便会觉得这样的吹牛方式好像是拍照时候开的美颜和滤镜,把自己在迷茫时候的窘迫和不安全都像女人脸上雀斑和细纹一样通过美颜都化解了,留下一个让大家觉得很完美的样子。

我们很多时候必须活得精致,就好像《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那样,生了两个孩子,依旧保持着姣好的面容和精致的身材,等丈夫睡去才会卸妆敷面膜,第二天在丈夫醒来之前打理好头发,喷上香水,好像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是这般。而当我看到杨绛先生说到自己不善做家务,为了生火,给自己弄得满脸煤灰,我无法在现场,却因为在农村长大,能够体会到被烟熏到眼泪直掉,脸上带着煤灰的这样一个书香气息但又有着人间烟火气的人事多么的可爱。

在这里不仅推荐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同样也推荐杨绛先生的《我们仨》,虽然不一样的风格,但通过杨绛先生,更加了解了《围城》的作者钱锺书先生,虽然先生说:“如果你觉得一直鸡蛋很完美,但你却不一定要去了解下这只蛋的母鸡会是什么样子。”

于我而言,《围城》值得去深读,而作者钱锺书先生及其夫人的一生也同样值得深读,了解那一时代,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我的敬佩之情相比钱老的文字已经害羞到无法继续,只能说十分极其之敬佩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篇4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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