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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时间:2022-07-25 17:35:03 来源:网友投稿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修身福地、灵秀 xx”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现将2020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 2020 年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6 月份,全县完成财政收入 x 亿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x%,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 18 亿元的 55.4%,超时序进度 5.4 个百分点。

 按征收部门划分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 x 亿元,完成目标任务 x 亿元的 x%,同比增长 x%;财政部门完成 x 亿元,完成目标任务 x 亿元的 x%,同比增长 x%;关税完成 x 亿元,完成目标任务 x 亿元的 55.1%。

 按收入形式划分完成情况:完成税收收入 x 亿元,同比增长 x%,完成非税收入 x 亿元,同比增长 x%。非税比重 x%。

 1-6 月份,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3.7 亿元,比上年下降 13.7%;政

 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82 亿元。

 一是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任务。从总量看,全县完成财政收入9.96 亿元,同比增长 5.9%,财政收入增速重新恢复 5 个点以上的增长。全县促进复工复产各项积极措施初显成效,初步消化了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二是税收收入止降回增。1-6 月份税收收入完成 8.71亿元,同比增长 4.1%,止住了连续四个月的下降趋势。其中税务部门完成收入 8.27 亿元,同比增长 6.3%。

 (二)财政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3000 万元,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 3000 万元,县人民医院南区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4600 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 6720 万元,池黄高铁(xx 段)项目 3347.3万元。二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美好乡村。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3969.69 万元。其中:农村公路项目资金 2579.1 万元,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资金17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99 万元等。三是加强环境治理等环保项目建设。拨付污染防治资金 244.67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资金 60万元,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15 万元,空气质量生态污染赔付资金 30.4 万元,太平湖生态修复资金 139.27 万元。四是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拨付企业发展和奖励资金 1426 万元。其中:“三

 重一创”建设专项资金 100 万元,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1266 万元,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20 万元,企业上市奖补资金 40 万元。五是促进创业,扩大就业。拨付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一次性稳就业补贴129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4.88 万元,就业脱贫岗位补贴 103.76 万元,小微企业新增岗位就业补贴 x 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共为符合条件的 101 户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贷款 x 万元,财政贴息金额 136.45 万元等。

 (三)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1.超时序完成信贷投放任务。

 5 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 x 亿元,比年初增加 x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76%(原因是去年 7-8 月徽行归还了阳光资产管理公司协议存款 25 亿元,导致和去年同期相比是负增长)。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 x 亿元,比年初增加 x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x%;企业贷款余额 x 亿元,比年初增加 x 亿元,占贷款增量的 x1%。1-5 月已完成全县 2020 年信贷投放任务(目标 15 亿元)的 64.53%,超时序进度 x个百分点。

 2.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解决因

 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的企业融资需求。截至 5 月 31 日,已累计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 3.46 亿元,惠及 218 家企业;为 77 家贷款到期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涉及金额 2.47 亿元;为 34 家企业办理贷款延期、展期 1.18 亿元;为 18 家企业调整利息结算方式,涉及贷款 1.07 亿元;为 64 户企业办理贴现贷款业务,涉及金额 1.47 亿元;为 137 户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办理贷款延期、展期及无还本续贷 0.50 亿元;为 246 个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办理个贷或信用卡贷款 0.40 亿元。

 3.积极推广政银担、“税融通”及“劝耕贷”。

 鼓励银行开发民营小微企业愿意用、用得了的金融产品,积极推广税融通、劝耕贷、政银担等信贷产品。截至 2019 年 5 月末,全县新增“4321”政银担贷款 1882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224 万元,惠及52 户企业;已发放税融通 10877.9 万元,惠及 143 户企业;发放劝耕贷 38 笔 1504.1 万元。

 4.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为有效推进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金融风险早防早治,切实遏制案件高发态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印发了《关于做好 2020 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全县

 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普及防骗知识,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风险的源头防控。二是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排查,未发现有登记注册的“交易所”、“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类企业,未发现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有违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现象,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倾力保障改善民生。

 1.深入推进 33 项民生工程。2020 年共实施 30 项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智慧学校建设 3 个项目无实施任务。计划投入资金 5.63 亿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14 亿元。

 上半年,贫困精神残疾药费补助资金完成发放;农产品追溯注册登记、技能脱贫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收缴任务等 8 个项目已完成。资金补助补贴类项目按序时发放,共发放困难人员救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 12387.62 万元,惠及 29.61 万人次。培训服务类项目,技能培训提升工程开展培训 1852 人;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办理案件 209 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开展免婚检 1153 人,

 儿童免疫完成 19705 剂次,职业病防治检测已检测 425 条,“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安康码”申领 232845 人,占户籍人口的 84.54%。建设类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并按序时推进。

 2.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严格履行“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规范发放工作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农户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切实做好资金发放工作。上半年累计发放涉农补贴资金 5358万元,涉及发放资金项目 29 个。

 3.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及时拨付资金。上半年社保基金收入 32733.55 万元,支出 38575.87 万元。二是做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发放农村低保金 1922.05 万元,城市低保金 356.23 万元,孤儿救助资金 74.46 万元,“七老”工龄补助 394.49 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22.49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475.74万元,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资金 371 万元,省级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2 万元,福彩公益金 20.7 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251.87 万元,残疾人就业及“一户多残”救助资金 45.6 万元,困难人员价格临时补贴 407.56 万元。三是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拨付卫生医疗资金 2595.44 万元。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397.5 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 114 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资金770.3 万元,公立医院补助资金 227 万元,公立医院债务化解补助 390万元,乡镇卫生院补助 386.59 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100

 万元,村医院药品零差率 113.05 万元,退出村医的生活补助资金 97万元。

 4.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上半年,拨付支农资金 5275.61 万元,其中:农业、水利 4357.94 万元,林业 918.21 万元。积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特色保险。其中:种植业承保 3.16 万亩、9780 户、938.77 万元。理赔 0.28 万亩、33.53 万元、451 户。养殖业承保 2284 头、127 户、324.68 万元,理赔 7 头、1.05 万元、6 户。森林保险承保 28.40 万亩、308 户、12779.5 万元。皖南土鸡承保 175.9 万只、32 户、2638.5 万元,理赔 14568 只、118 万元、75 户。油茶保险理赔 0.04 万亩、12.02万元、4 户。积极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0 年全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共筹集财政资金 708.5 万元,其中:中央 334万元、省级 225 万元,县级 114 万元,上年结余 35.5 万元。安排项目 42 个,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标准为 68 元/人。

 5.支持脱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全县安排财政扶贫资金预算 4660.4 万元,其中:中央 709 万元、省级 517.3 万元、市级 410 万元、县级 2680 万元,地方债券支持脱贫攻坚资金 240 万元,收回上年财政扶贫项目结余资金 104.1 万元。

 通过做好 2019 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结转结余清理,严格执行信息

 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调度,扎实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推进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上半年,安排拨付到项目财政扶贫资金 4660.4 万元,资金分配和拨付率达到 100%。财政扶贫资金支出 4268.92 万元,支出进度 91.6%,超序时进度 41.6 个百分点,结余 391.48 万元。

 6.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截止 2020 年 6 月,申报省财政厅非标准专项债券项目 8 个,批准入库 8 个项目,投资总额 27.84 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16.9 亿元。收到非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 3.78 亿元,其中:xx 县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 9300 万元、xx 县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12000 万元、xx 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 12600 万元、xx 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 3900 万元。积极准备第四批专项债券项目 2 个,争取更多的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1.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组织召开 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到县建投集团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进行政治监督谈话,通过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xx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检查。二是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企业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链水平情况摸

 底调查;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续的国有资产移交、处置等事项的监督管理;监督审核 16 个单位申请核销资产,其中报废、报损、拍卖资产原值合计 1461428.00 元,无偿划拨资产价值合计 445733.00 元,处置车辆 13 辆。向蓉城镇移交光明新村三期门面房 64 套,光华家园和峰和园 113 套正在申请办理移交。批准公开处置丁桥镇土石方、酉华林场林木 13.69 公顷、农科所约 200 余亩土地经营权、陵阳镇政府约 1000 林权,摸排闲置学校资产,协商拟定处置方案,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三是开展我县九华山非主业经营性资产处置工作。制订《xx 县在九华山县属非主业经营资产收回经营权工作实施方案》,已与承租方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三家宾馆已经关门停业。四是落实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促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应对疫情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经营性用房免租三个月工作操作细则》,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3 个月租金,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减收321.5863 万元。

 2.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财政、税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门完成 5户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税务部门完成 97 户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

  3.不断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升政府投资效益,上半年完成评审项目 48 个,送审金额 19558万元,审定金额 19238 万元,审减金额 320 万元,审减率 1.6%。

 4.开展“小金库”专项防治行动。一是坚持实行年度承诺公示。印发了《xx 县财政局关于报送“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全县51个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了对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的2019年度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情况上报工作,自查面达到 100%。二是开展“小金库”专项防治工作。印发了《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控建设情况和“小金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财监〔2020〕63 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控建设情况和“小金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目前,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已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检查附表。

 5.开展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互审。选取丁桥、杨田、杜村开展互审。各乡镇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示及时,“一卡通”存折开户、注销、变更等依据资料搜集完整,涉农资金监管常抓不懈,惠农补贴资金抽查巡查正常有序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一卡通”向部门延伸后,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按时、准确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未出现因部门协调原因延误资金发放现象。

 (六)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

 制定《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0 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制定财政局学习计划安排表,由局领导班子、党总支、支部书记、委员辅导全部党员在每周五进行集中学习。财政局在职党员注册登录学习强国 APP 进行学习、参加考试等活动。

 2.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从严治党风险防控工作,梳理排查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考评内容。采取逐级约谈的方式,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做到警钟常鸣。组织参观县廉政教育馆,让大家从身边的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红线,争做廉洁自律,做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合格党员。

 3.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确定警示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印发《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财党委〔2020〕6 号),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上廉政党课,严格落实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 8 位同志进行轮岗交流。到建投集团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对建投集团班子成员和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政治监督谈话,对 xx 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召开 2019 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问题、责任、任务、标准清单,确保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注重抓好源头治理,通过举一反三,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财政干部作风建设。

 制定公开财政局服务承诺,公开业务办理时限和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离岗告知牌,实行离岗告示;服务窗口将职责分工、办事须知,服务承诺等事项印制成册,提供给服务群体,接受群众监督。将各项《禁令》上墙,严格支付行为。

 5.坚决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定期提醒。驻局纪检监察组利用驻在单位职工 QQ 群、微信群,推送廉洁自律警言警句以及县纪委监委廉洁自律相关文件要求,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洁信息,做到提醒在先,预防在先;二是强化作风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财政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开展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情况的明察暗访,提醒广大干部职工尽职履责、遵规守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是认真做好“四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积极参加财政局党委会议以及其他领导班子会议,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2020 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分层分级压实乡镇、开发区责任,同时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确保财政收支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相促进。

 二是坚决落实好中央特别转移支付、中央特别国债直达资金工作,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债券资金,积极盘活财

 政存量资金,用于扶贫、民生、农林水等急需资金的领域。

 四是落实涉农惠民政策,将财力向民生倾斜,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民生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落实好低收入群众各项保障政策。

 五是加大对国资、国企的监管力度,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提升行动,筹建县文旅集团,理顺九子岩风景区管理机制。

 五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巡视“回头看”和 2019 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百日行动”,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扶贫资金监管,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六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七是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内部控制,规范权力公开运行,狠抓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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