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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14篇】

时间:2023-02-09 08:5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1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14篇】

篇一: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群众:

当前国内疫情仍然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态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因婚宴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带来疫情传播风险,XX区疫情防控办倡议如下:

一、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10月期间暂停操办婚宴、学子宴、生日宴等一切形式的喜庆事宜,严禁举办同学会、庆功宴等聚会聚餐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宴等事宜的规定及时传达,做到人人知晓。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积极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

三、开展联合督导和巡查。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对婚宴等聚集性活动开展督导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能,对婚宴等聚集性活动做好监督检查,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活动承办方。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疫情当前,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生命第一!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篇二: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群众:

当前国内疫情仍然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态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因婚宴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带来疫情传播风险,XX县疫情防控办倡议如下:

一、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10月期间暂停操办婚宴、学子宴、生日宴以及“暖房”“做满月”等一切形式的喜庆事宜,严禁举办同学会、庆功宴等聚会聚餐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乡镇(城区)、村(社区)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宴等事宜的规定及时传达,做到人人知晓。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丧事宜的规定,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积极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

三、开展联合督导和巡查。各乡镇(城区)要充分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对婚宴等聚集性活动开展督导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能,对婚宴等聚集性活动做好监督检查,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活动承办方。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疫情当前,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生命第一!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篇三: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配合防控措施。全县所有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昌。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主动亮码、接受体温检测,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控制影剧院、图书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数量,实行预约、错峰、限流,不超过日接待量的75%。

三、严控活动举办。近期全县范围内所有大型展会、商务活动一律停办、缓办,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线下举办的要严格限制参加人数(不得超过50人)。

四、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业、商会等单位非必要不举办庆典庆祝、培训等商业性质的大型人员聚集活动。

五、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暂停举办50人以上餐饮聚集性活动。

六、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或组织方,在活动前14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审批同意后再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备案同意后方可举办。

七、承办单位或营业场所需要活动主办单位或组织方出示县指挥部审批文件后方可承接举办聚集性活动。凡擅自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者,追究相关场所和主办者的责任。对不执行聚集性活动报备和管控措施要求、造成后果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结束时间依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适时调整。

篇四: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各位父老乡亲、社会各界朋友:

为切实做好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倡议如下:

一、红事简办

(1)报备。举办婚宴的需提前一周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向属地镇街报备。

(2)场所。就餐安排在防疫设施完备的宾馆酒店,尽量安排单间,采用公筷公勺形式就餐。

(3)规模。要简化流程、控制时间、压缩规模,婚宴单次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

二、丧事简办

(1)报备。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向属地镇街报备。

(2)场所。社区(村)、殡仪馆要落实好现场防控措施,原则上不搞席宴。

(3)规模。原则上只允许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近亲属参加,时间控制在三天以内。

三、其他要求

(1)落实责任。各镇街要安排专人跟上做好指导、服务,落实防控措施。承办宴席的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镇街对承办宴席的宾馆酒店定期进行检查,防控条件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2)人员管控。近期外地返禹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确需参加的需向活动所属社区(村)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参加。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人员,中小学生、儿童原则上不要参加活动。

(3)个人防护。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期间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您的理解和行动,或许就能阻断一次病毒传播的可能!希望广大群众保持平和心态,互相理解、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篇五: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全区广大统一战线成员: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布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多数与婚宴、聚会等活动有关。为了做好婚庆、聚会、宴会、年会、商业店庆、促销、节日庆祝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X市20XX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通知要求,现倡议如下: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业等原则上不举办庆祝庆典、联欢、年会、聚餐、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更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参加。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建议市民少外出、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老年人、儿童、孕妇及流感患者尽量不参加。

严格实行备案审批。活动承办方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聚会,不得承办本市外人员举办的宴席、聚会等活动。确需举办50人以上宴席、聚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一周经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道)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区指挥部备案,严把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关口,落实扫码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要做好宣传引导,净化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严格控制农村聚集性活动。村内的活动中心、老年公寓、民宿、农贸市场和宗教等公共场所,坚持管理责任到人,严禁扎堆聚集。

篇六: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各位父老乡亲、社会各界朋友:

为切实做好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倡议如下:

一、红事简办

(1)报备。举办婚宴的需提前一周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

(2)场所。就餐安排在防疫设施完备的宾馆酒店,尽量安排单间,采用公筷公勺形式就餐。

(3)规模。要简化流程、控制时间、压缩规模,婚宴单次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

二、丧事简办

(1)报备。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

(2)场所。社区(村)、殡仪馆要落实好现场防控措施,原则上不搞席宴。

(3)规模。原则上只允许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近亲属参加,时间控制在三天以内。

三、其他要求

(1)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跟上做好指导、服务,落实防控措施。承办宴席的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对承办宴席的宾馆酒店定期进行检查,防控条件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2)人员管控。近期外地返齐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确需参加的需向活动所属社区(村)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尤其从疫情重点地区返齐的,禁止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人员,中小学生、儿童原则上不要参加活动。

(3)个人防护。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期间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您的理解和行动,或许就能阻断一次病毒传播的可能!希望广大群众保持平和心态,互相理解、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篇七: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因近期全国各地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呈现涉及场所多、人员范围广、跨省传播等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杜绝疫情在婚宴及其他大型宴请等公共场所传播,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疫情防控提示。

提供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向宴会主办方发出疫情防控倡议,建议所有参加宴会的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宴会主办方在发出邀请时一并告知参加宴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二、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提供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承接宴会的规模和人数。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餐厅入口设置工作台,安排专人督促进入餐饮场所的顾客配合扫码验码、测量体温并正确佩戴口罩。如发现顾客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属辖区或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同时,采取加大桌椅间隔、提供“公勺公筷”等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婚宴等大型宴请承办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要做好店内消毒通风工作,对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晨检记录。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对有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应确保“五证一码”齐全。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希望各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响应倡议,携手共进,按要求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篇八: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因近期全国各地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呈现涉及场所多、人员范围广、跨省传播等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杜绝疫情在婚宴等公共场所传播,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疫情防控提示。提供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向宴会主办方发出疫情防控倡议,建议主办方在发出邀请时一并告知参加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主办方办理酒席需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将报备单提交餐饮单位留存。

二、严格疫情防控措施。提供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规模和人数。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要督促进入餐饮场所的顾客配合戴口罩、扫码、测温等。如发现顾客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属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同时,采取加大桌椅间隔、提供“公勺公筷”等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承接酒席的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要做好店内消毒通风工作,对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晨检记录。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对有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应确保“三专、四证、四不”要求(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必有该批次货物的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不得生产经营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希望有关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响应倡议,携手共进,按要求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篇九: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省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呈现多点多源多链条散发与局部聚集性疫情并存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随着国庆来临,各类宴请活动增多。为切实保护市民生命健康安全,避免因婚丧宴请活动带来疫情传播风险,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婚丧宴请缓办简办。倡议将宴请缓办、简办,实施新式婚礼,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坚持“两点一线”,减少参加宴请等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落实主办责任。婚丧宴请举办方要尽量压缩宴席规模,提醒宾客尽量在参加宴请前开展48小时核酸检测,原则上不邀请市外和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亲朋好友参加。对于市外来沂参加宴请人员,举办方要提前告知相关人员在“临沂报备”小程序上主动申报行程,配合我县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举办方要掌握好宴请期间全部参加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包括婚庆公司等人员),疫情发生时第一时间提供。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婚丧宴请承办酒店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本酒店员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好举办场所、接待区域、休息场所等地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工作。对所有前来参加宴请的人员(包括举办方、婚庆公司等人员),要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查看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等防疫措施。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对婚丧宴请活动要做好监督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办酒店。对不遵守相关规定、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对于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当前,生命至上!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就是对抗击疫情的最大贡献!

篇十: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

近期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发生聚集性XX变异株感染,并蔓延至多个省份,我省也在入境人员检测中发现。XX变异株传染性更强,传播距离2。5米,传播时间14秒钟,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带来的疫情风险,XX镇党委政府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喜事新办。(1)举办结婚、祝寿、生孩子等宴请,请提前一周向所在村(社区)申请报备。(2)就餐安排在防疫设施完备的宾馆酒店,尽量安排单间,采用公筷公勺形式就餐。(3)要简化流程、控制时间、压缩规模,只安排至亲参加,婚宴单次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二、丧事简办。(1)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2)村(社区)要落实好现场防控措施,尽量不搞集中祭奠、集体告别、集中用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3)不通知或少通知亲属朋友,确应参加的亲属朋友尽量派代表参加,一次祭奠、立奠立返,治丧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三、庆典缓办。不得办理订婚、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寿诞等等喜庆事宜,建议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表达贺意。

全镇党员干部要主动做疫情防控、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引领者、宣传者。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掌控。安排专人跟上做好指导、服务,落实防控措施。承办宴席的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备案、测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防控条件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外地务工人员不要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确需参加的,要提前一周向所在村(社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参加。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人员,中小学生、儿童不要参加活动。参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期间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疫情当前,希望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不报侥幸心理,不为面子冒风险,减少聚集,防止传播,安全第一,健康至上,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就是对抗击疫情工作最大的贡献!

篇十一: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

国庆假期期间,宴请(庆典)活动较为集中,参加人员较多,跨区域流动性大,存在较大的疫情防控安全隐患,为了更好地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体居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国庆期间婚丧宴请(庆典)活动提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倡导取消拟最近举办的各类宴请、庆典活动,公职人员暂停婚庆活动,其他人员建议将婚庆活动推迟,待全国疫情全面好转后举行。为避免人员聚集,丧事不得举行集体遗体告别仪式,不得请鼓乐队。

二、提倡婚事简办。举办婚庆活动要尽量减少人数,参加人数严格控制在100人以下,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格履行报备审批制度。举办宴请(庆典)活动的人员要提前7日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提交聚餐活动举办者姓名(不少于2名)、住址、联系方式、聚餐事由、举办时间、宴请人数等信息,并对邀请参加宴席人员健康状况负责,提前向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审批,并将参加宴请(庆典)活动人员当日的行程码、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版上报乡镇(街道)留存,宴请承办酒店(婚礼城、一条龙服务机构等)要将宴请活动及疫情防控方案有关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宴请承办酒店(婚礼城、一条龙服务机构等)要安排专人引导参加宴请(庆典)人员扫场所码进入酒店、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邀请隔离期未满的来自国外或7日内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及疑似密切接触者参加聚集性餐饮活动,原则上不邀请域外地区人员和本县从事疫情相关风险行业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锦州域外人员参加需提供抵义后本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来自风险地区、验码或体温异常情况人员,严禁进店参加活动,做好留观,并立即向属地报告

感谢居民朋友们对家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守望相助、齐心协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做出积极贡献!

篇十二: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态势总体平稳,但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还偶有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期各类婚宴、聚会等活动日渐增多,存在人群聚集、交叉传染等潜在风险,为切实保护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婚宴等大型聚会举办事宜作出如下倡议:

一、各镇、三局两场要充分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掌控,严格对婚宴等聚集性活动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控制宴会规模、人数,严格查验参与人员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全体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坚持“两点一线”,减少参加婚宴等聚集性活动。

二、婚宴酒店、餐厅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能,对婚宴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做好监督检查,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办方。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婚宴承办方(餐饮企业)要严格落实“谁承办、谁承诺、谁负责”,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餐饮单位员工佩戴口罩、体温上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疫措施,做好举办场所、休息场所、接待区域、公共卫生间、厢式电梯通风消毒、环境卫生工作,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等从业人员加强防护和健康监测,食品储藏防止交叉污染,加强肉、海鲜类等冷冻食品储藏安全。

四、婚宴承办方(餐饮企业)要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对于超过50人的宴席主动向属地防指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控制宴会人数、增加就坐距离、做好人员测温、扫“双码”,针对行程卡星码和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禁止其参加宴会并及时上报属地防指,宴席结束后立即进行全面消毒。

五、宴席举办方要加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尽量压缩宴席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原则上不邀请外地亲友、同学。接到邀请人员要进行自我评估,如近期去过重点区域或接触过重点人员,或频繁外出,存在潜在风险的,应尽量避免参加宴席。

疫情当前,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生命第一!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篇十三: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当前,国内疫情仍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多地因“婚丧喜庆”等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扩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近期举办“婚丧喜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动报备,严格控制规模

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原则,其它聚集性活动非必要尽量不举办。乡镇村居要通过大喇叭、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确实需要办理的,举办婚庆、喜庆活动要至少提前7天向属地村居社区(网格)报备,丧葬活动要提前向属地村居社区(网格)报备,村居社区(网格)汇总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除按以上程序报备外,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村居(社区)和单位要第一时间向报备人讲清疫情防控的政策和要求。外省市来人原则上不准参加,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和未确定风险等级但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区人员不得参加,不得邀请无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

二、加强引导服务和管理

要落实属地责任,发挥好“红白理事会”作用,加强对辖区内婚丧喜庆等活动的引导管理,落细落实落地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村居社区(网格)要督促婚丧喜庆活动举办者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参加人员管理,并安排2-3名工作人员全程靠上,把关指导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三管三必须”责任,督促指导承办婚丧喜庆的酒店、饭店制定防控措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采取约谈、警告、行政处罚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责任

按照“谁承办谁负责”原则,承办酒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前与举办方讲清疫情防控的政策和要求,与举办方提前核实是否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参加,宴会当日安排专人负责市外来人排查,做好场所码的扫码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并督促活动人员落实戴口罩等要求,做到不漏一人。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举办主体责任,主办方要筛查7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主动劝返中高风险区来人,要求所有参加活动人员需有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确保无风险人员参加,活动中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篇十四:关于加强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布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多数与婚宴、聚会等活动有关。为了做好婚庆、聚会、宴会、年会、商业店庆、促销、节日庆祝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市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通知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业等原则上不举办庆祝庆典、联欢、年会、聚餐、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更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参加。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建议市民少外出、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老年人、儿童、孕妇及流感患者尽量不参加。

二、严格实行备案审批。活动承办方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聚会,不得承办本市外人员举办的宴席、聚会等活动。确需举办50人以上宴席、聚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一周经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道)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区指挥部备案,严把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关口,落实扫码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区工信、市场监管、商务信息等部门负责通知各企业、酒店、宾馆、商超等场所,其他易群体性聚集场所由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三、严格落实现场核验。各镇(街道)、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接到备案信息3日内对活动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以及疫情防控条件、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达标的,不得承办上述活动。

四、严格控制农村聚集性活动。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引导村民不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切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和健康监测等工作。村内的活动中心、老年公寓、民宿、农贸市场和宗教等公共场所,坚持管理责任到人,严禁扎堆聚集。加强农村大集防疫管理,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控制,经镇(街道)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区指挥部备案。

五、开展联合督导和巡查。各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信息中心将在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婚庆、聚会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承办方,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活动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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