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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强人民法院工作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22-08-05 18:15: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工作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加强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队伍建设为根本、物质装备为保障”作为基本思路。如何加强队伍建设,锻造一支能够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笔者以所在法院队伍建设为例,剖析当前基层法院队伍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建议,以期对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有所裨益。

 一、xx 法院队伍基本情况:

 目前,xx法院在职在岗政法编制人员88人(其中工勤1人),该院 2002 年干警人数为 142 年,2002-xx 年十多年间因离退、辞职、自然减员等原因共减少 62 人,新录入事业编制人员 8 人。政法专项编制 90,另有 11 人虽离岗但仍占编制,共超编 9 人。

 现有临时聘用人员 47 人:包括司法辅警 11 人,司机 8 人,书记员 16 人,综合部门人员 12 人。

 人员身份构成:法官 50 人、法警 12 人、书记员 4 人、其他人员 22 人。

 年龄结构:30 岁以下的干警 8 人(全部为新招入的事业编制人员),30-40 岁以下的干警 19 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 20%;41-50 岁 31 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 33%,51 岁以上的 38 人,占全院

 干警总数的 40%,全院干警平均年龄 46 岁。

 政治面貌:全院在职干警中党员人数为 84 人(其中正式干警 80 人,事业编干警 4 人),设有党总支及五个党支部。

 学历情况:全院干警中取得硕士学位的 2 人,学士学位 29人,大学本科学历人数为 57 人,大专学历 23 人,中专以下学历16 人。

 内设机构:全院内设机构二十五个庭室(其中有八个基层法庭)。

 党组成员 9 人,中层干部 41 人,其中正职 23 人,副职 18人,副科级以上干部为 15 人,基层法庭庭长全部落实了副科级待遇。

 xx 年受理案件 6754 件,结案 6619 件,结案率 98%。xx 我院年人均结案数为 159 件,法官个人最高结案 321 件,创该院个人结案最高纪录。

 二、目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客观方面的问题 1.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断档现象严重 xx 法院现有在职干警平均年龄在 46 岁以上,已连续十余年没有补充法官力量,2002-xx 年因各种原因共减少 62 人,新增 8人,其中书记员 4 人、部队转业安置 2 人、外调 2 人,均无法官资格,法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青黄不接,断层现象日益严重。

 2.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xx 法院编制数为 90 人,该编制数是根据辖区人口、面积等因素考量,在一定时间内会保持相对稳定性。但近年来,随着该辖区经济的飞速发展,案件数量呈井喷上升趋势。2002 年干警数量 142 人,全年结案数为 2874 件;xx 年干警数量为 101 人,年结案数为 4312 件,xx 年干警数量为 88 人,全年结案收案 6619件,由上述数据对比可见,自 2002 年至 xx 年十年间,干警人数骤减,而案件数量急增,但因编制数额的限制,新生力量得不到有效补充。法官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法院队伍建设及各项工作长远发展的瓶颈。

 3.干部的职级待遇难落实 由于岗位特点和工作性质的原因,法院干部交流不顺畅,流动受阻碍,不利于干部的发展成长。因为干部职数、职级职数的限制,大部分干警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到目前我院党组班子 9人中尚有 3 人未能落实副科级待遇。有些干警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久,对工作失去热情和斗志,有厌岗情绪,严重影响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效发挥。

 4.经费保障严重不足 由于经济、财政、政策等诸多原因造成基层法院经费严重不足,致使办公用房紧张,办公条件得不到改善,设施设备老化得不到及时更新。办公车辆与办案需求不能匹配,尤其是执行工作

 中由于装备的差距往往错失执行时机,影响了办案效果。另外,现行政策与法官待遇不挂钩。现在的法官面对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执法环境对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各种新类型案件的不断增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不断出台,法官的知识结构面临新的重建,学习压力增大;随着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以及法院内总的分权制衡、错案追究等制度的出台,法官办案要求越来越规范,执行力度也越来越大,法官面临着方方面面的督办、指责和评议,其压力大、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法官的责任、风险、压力超乎一般人的承受,应逐步提高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体现法官的工作风险性,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从而确保法官队伍的稳定性。

 (二)主观方面的问题 一是宗旨观念不强,一些干警没有正确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漠视群众利益,忽视程序正义,工作不在状态,作风有待加强。二是职业操守缺失,极个别干警有违反纪律的现象,办案不公,执法不廉的现象仍然存在,社会投诉问题尚未杜绝。三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个别干警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不能满足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不强,对一些案件把握不准,执法尺度不统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四是法院的执法环境有待改善,一些党政部门的法制意识极其淡薄,官本位思想极其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上述问题有的是需要通过我们加强队伍建设,实现自身克服,

 有的则确实需要从体制和制度进行改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路径、建议和措施 (一)逐步解决人员编制、年龄结构和机构设置的问题 建议由政法各部门将本部门存在的编制与机构问题上报政法委,由政法委汇总后,逐级反映,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增编的名义,从中央到地方重新核编解决基层政法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同时,还要赋予各地结合实际,在原则范围灵活设立机构和设置岗位人员,为经济较为发达、案件较多的地方提高编制比例,并通过公开招录解决实际问题。

 (二)抓好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 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办公经费和装备的投入。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政法各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加大从优待警的力度 要从政治上关心干警,加强培养和锻炼,大胆提拔重用年轻优秀干警,切实解决好业务骨干的职级待遇问题;要从工作上爱护干警,注意改善工作条件,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缓解干警工作压力;要从生活上体恤干警,继续提高干警物质待遇,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缓解干警的心理压力。

 (四)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素质 建设一只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应本着凝聚人心增合力、培育

 人智提素养、整合人力优配置、强化廉政树形象的思路来进行。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中心,把人摆在第一位,把出发点、着眼点、落脚点放在充分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上,最大限度地挖掘人的潜在能力,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一是要凝聚人。要引导和影响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为干警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使他们在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上比学习、比工作、比能力、比水平、比成绩、比贡献,最大限度去实现自已的人生价值。二是要培养人。一方面要着眼于政治素质、道德素养的提高。政法各部门要把经常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提高政治素质的根本。把具备应有的司法良知和高尚品德,作为培养新时期一名合格政法干警的必备条件。另一方面要从学习入手,切切实实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采取派出去、请进来和从实践中学等方式,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强调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学习,把学习过程变成工作过程,把工作过程变成学习的过程,边办案、边研讨、边学习,从而指导促进工作。三是要管好人。科学管理是推进政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前进的前提和保障。要建立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责任权力、队伍建设、投入保障、激励动力、监督约束、评价考核等工作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严格检查、考核评定、验收措施和详细、具体的考评标准,以岗定责,以责定标,以标定量,使目标硬化、量化。真正实现以制度约束人、管理人、激励人。

 (五)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大力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全力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是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重要一环。一是加强执法责任体系建设。明确执法工作流程,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查究制度,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二是加强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考评体系建设。要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全面推行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和干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三是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干警廉政档案,注重内外监督,多层构筑廉政堤坝。要时常提醒干警“执法无小情,干警无私情,廉政无小事”。要时常提醒干警在薄利面前慎微,厚礼面前慎贪,宴请面前慎馋,盛情面前慎软,私情面前慎迷。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法职业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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