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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学习心得

时间:2021-10-16 14:25:52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篇:2014年江苏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学习方法建议和考场心得

2014年江苏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学习方法建议和考场心得

建议江苏省会计从业(会计证)考试通过学习方法(仅代表本培训站老师的建议和考过的朋友的考场心得体会,非万能公式,请朋友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度参考,水平有限,时间仓促,不足之处,请海涵)特别申明:以下方法仅供参考,因此方法获得成功的,不需感谢,因此方法不成功的,也不负任何责任,仅供参考。

一、电算化的考试非常简单,只要把本站资料里的题目

全部掌握,没有不通过,资料里的真题达90%以上。实务部分更加不用担心,第一大题新增会计科目就有10分,第二大题填写余额10分,第三题录入会计凭证就有40分,第五大题查询有10分,第四大题填制报表公式会难一点,但就算这个填公式的题没有一个填对的,也有七十分了。所以实务题六十分是最好考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录入会计凭证时,“摘要”是第一题就输个数字1,第二题就输个数字2,并不用真正填写摘要的。电算化的视频也有这个内容的介绍。

二、 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的学习

2014年考场考试江苏会计基础和财经法是150道题,全为计算机考试(今年还没有特别通知,一般认为是和去年一样) 50单选 半分1题50判断 半分1题30多选 1分一个20不定项 1分一个

1、通读教材。首先这二科是一定得有教材,先把教材(有去年的教材的可以继续使用去年的,没有的请购新书,本店有新书少量(一、2014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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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会计基础+送超值资料

三、2014-2014年版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应试习题集+加送资料

四、2014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电算化+送超值资料 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8357284454

五、2014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四件套(会计基础+财经法规+电算化+2014的年练习

册 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8994077658)

)通读时,可以选用本站资料里包里一个版本的教学音频或视频一起边听边看,加深印象,提升学习效果。本人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哪怕你认为什么都没有学会,也是有用的,至少了解了一下教材,有一定的印象了。实际上只要认真看了书,总会有收获的。而且考试总是以书为本以书为纲的。

2、做练习册上的题。每看完一章的书就把对应的章节的练习册的题目做一遍。有疑问的有不确定的请做好记号并查找教材找到正确答案,不要直接把答案抄下来再来死背题目。(今年的教材已不再出版发行练习册了,因为相比去年的教材改动很少,所以为方便大家复习,建议可以继续使用这本练习册、(2014-2014

年版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应试习题集地址)

3、用机考软件模拟测试:

2014年江苏会计基础软件加超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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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会计基础软件:2014年江苏财经法规软件:

。因为此时只是初看了一遍书,建议不要此时在这个学习步骤花太多的时间,只要稍微测试测试,当换一个学习程序,避免老重复一项学习方法,单调枯燥。不管得分是高是低,都不

能代表最后成绩,只当一个练习阶段就行。

4.选用一个讲义资料,对照讲义资料,作重点复习,讲义资料一般每一个章节的前面部分都会介绍本章节的重要程度及分值分布比例。虽然现在是机考了,但也是按照这个规律出题组卷的。

5.再返回复习练习册上的标记的有疑问的题目,以加深印象。

6.返回到机考软件测试,可以对比本次是否比上次测试分数高了,如果高了,肯定是后面学习进步了,那就恭喜了。

7.重点看看押题试卷(资料里现在每科都有十套模拟试卷,只要更新了,就会自动发到新们的邮箱)。

8.临考前,可以交替用第6项和第7项复习。

9.以上建议的步骤,建议大家自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一个计划,计划多久看完书,多久做完练习册。看书时多注意下书中的例题。

以上方法仅供参考,因此方法获得成功的,不需感谢,因此方法不成功的,也不负任何责任,仅供参考。请另外提醒下各位亲们,会计基础是要理解学习的,财经法规倒很大程度上是靠死背。最后祝大家考试成功,顺利取得会计证。

第二篇:会计财经法规学习精华纲要

案例分析复习要点

1、一般会计人员的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总会计师:

(1)总会计师资格: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2)必须设置单位: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3)地位:总会计师是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是一种行政职务,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4)任免程序:由单位负责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免职程序相同)

4、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轮换。

5、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7、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临时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移交:编制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3)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移交后的职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监督检查。

9、稽核与内部审计的区别:稽核是会计机构内部对会计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内部审计是单位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1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同一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调入单位证明办理调转手续。

不同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变更登记:

11、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依法更正或补充。

(2)原始凭证更正:原始凭证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原始凭证非金额错误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盖章。

(3)原始凭证的保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4)销货退回: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任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5)公出借款: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款收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6)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2、会计账簿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订本式,应逐日逐笔连续登记,必须每天结出余额。

(2)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3)登记会计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业应当将空行、空页用红笔划销。

(4)年度终了,有余额的账户直接将余额转入下一年度,在摘栏注明“结

转下年”,不需另行编制转账记账凭证。

13、财务会计报告

(1)签名盖章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对外报送的期限:月报:月份终了后6天,季报:季度终了后15天,半年度报告:半年度终了后60天,年度报告:年度终了后四个月。

(3)注册审计要求: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如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

(4)会计责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4、会计档案

(1)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2)销毁程序: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双方共同派人监销。

(3)保管:会计档案原件不外借,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或查阅,但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15、不相容职和的分离,例:销售货物货款由销售部负责回笼, 这就违反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规定,销售与货款回笼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分离牵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

16、授权审批制度例:超越权限处理业务等。当某项经济业务的数额超过某部门的批准权限时,只有经过特定授权批准才能处理。

17、对于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

例:私设会计账簿,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等十项违法行为。

(1)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可处二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8、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造假

(1)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造假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可以处于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于其中的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9、行政处罚不服:

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的,可在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

21、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账户只能一个,用于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提取现金。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借款转存等,不得提取现金,开立没有数量限制。

(3)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4)存款人账户开立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人业务。

22、票据

(1)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天

(3)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4)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于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5)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6)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超过票面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23、企业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2014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14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4、享有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

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14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以2014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5、偷税行为的处理: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偷税数额1万元以上的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构成偷税罪。

26、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7、伪造发票内容,导致其他单位少缴税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28、一般纳税人借用他人发票等: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29、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由税务机关核定就纳税额。

30、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申报,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纳税,但应预缴。

31、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32、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单位根据内部制度进行处理。财政部门可以在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记载,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3、会计人员将单位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亲友,违反了(1)诚实守信,(2)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诚实守信要求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要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廉洁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34、单位负责人指使会计人员对财务报告技术处理,违反了(1)诚实守信(2)客观公正(3)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诚实守信要求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要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客观公正要求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35、新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提出控制成本有效方法,使单位扭亏为盈,体现了会计人员(1)参与管理(2)强化服务,因为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钻研相关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熟悉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当好领导的参谋。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36、某会计感到会计工作太具体,没出息,故工作上应付差事,从不参加继续教育,违反了(1)爱岗敬业(2)提高技能。因为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热爱会计工作,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7、坚持好制度,胜于做好事,制度大于天,人情薄如烟。体现了坚持准则,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38、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违反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39、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违反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40、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违反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廉洁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会计人员必须掌握的日期

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

2 天开户人资料变更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2日办向人民银行报告、

3天银行账户开设后三天后方可办理业务、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账户银行、托收承付中验单付款的期限、

5天开户后资料变更的变更后5日内提出变更、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等的应在开户后5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 6天月度财务报告在月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10天对于财务人员反映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收支单位领导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的期限、从业资格证的限期办理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期限、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期满后10日缴销、商业汇票到期后的提示付款期

15天季度财务报告在季度终了后对外提供,遗失税务登记证件15日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15日内将财务制度报送税务部门、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20天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期限

30天开户一年内未发生业务的30日办理销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税务机关受理后30日内发证、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的一般期限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1个月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

60天半年度财务报告在半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2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的期限、汇总2个月内无法交付应退汇

90天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天内进行上岗注册登记

3个月延期交纳税款的最长期限、纳税人被纳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宣布税务登记证件无效、

4个月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度终了后对外提供,

180天外出经营累计超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6个月持证人员离岗6个月应进行离岗备案、商业汇票的最长期限、

1年纳税人停业的最长期限、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由会计室保管1年

2年财会类中专以上毕业生在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电算化、临时存款账户的最长期限、

3年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总会计师应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不少于3年、会计主管人员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5年固定资卡片账在固定资报废后保管期限、被依法吊销会计证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资格考试、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的期限

10年纳税资料的保存期限、

15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管,总账明细账(除辅助账、日记账)

25年日记账保管期限、会计档案定期中的最长期限

永久年度财务报告保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得参加从业考试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1)上岗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3)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
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追究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职业道德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
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区别:(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3)实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
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1)接受教育。(2)自我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并贯穿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始终。(3)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4)其他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1)会计学历教育。(2)会计继续教育进。(3)自我教育与修养。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途径主要有:①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②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③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想干了)。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透露秘密)。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贪污挪用)。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听领导意思报假账)。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制度不熟悉帮助领导报假账)。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不学习)。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不协助领导)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对领导和群众态度)。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
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区别:(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3)实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
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该证书,故不能从事该会计工作。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总会计师是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具体分管会计工作,对单位负责人负责。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

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会计法规定,对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岗一人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可以兼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会计法》等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

根据会计法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14元以上20140以下的罚款;
对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正式开立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存款人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且没有数量限制。

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支取工资、奖金和现金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税法规定的期限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2014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14~10000元罚款。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享有减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也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纳税人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的,应当在发出货物的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市国税分局有权核准企业的延期申报申请。因为《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有权要求企业按核定税额预缴税款。因为《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核准延期办理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税务机关应该向企业加收税款滞纳金。因为《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予付款。

票据法规定,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按有关票据法律规定,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按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存款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l千元的罚款。持票人可以要求出票人支付票面余额2%的赔偿金。

第三篇:财经法规

单位负责人责任

1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组织领导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新《会计法》的各项规定

3 应当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保证的真实、完整。

4组织本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制度

5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6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而无权处理的报告应当及时作出查处决定。上报,请求处理责任。

7应当如实向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不当的审计报告。

8组织本单位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监督 9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人员。

10支持保护坚持原则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新《会计法》行为的人员。

对错误丢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真实不合法不接受想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退回更正补充,不得涂改挖补错误需单位重开或更正处加盖公章。金额不得更正要重开。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后,报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四项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1依法设置会计帐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单位会计核算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任职资格5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容。、 支付结算的特征

1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一种要式行3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的管理体5依法进行。

支付方式

票据结算‘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本票, 费票据结算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税收的概念和特点。

指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权力量,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向纳税人征收货币或实物的活动 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

税收分类:

1征税对象,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2分工体系:工商税,关税。

3征收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税。(增值,营业,企业,个人,资源,城市维护建设,印花税) 4积水标准:从量,从价,复合税。

会计核算内容:

1款项有价证券的支付2财务增减收发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核算。4自本基金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6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7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经济业务。

个人所得税:1500,3%——1500-4500,10%——4500-9000,20%——9000-35000,25%——35000-55000,30%——55000-80000,35%——80000,45% 票据结算方式:

汇票,本票,支票(付票10日)。商业汇票(承兑3日付款6月)信用卡 档案保管:

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法律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现金支付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人主要是存款账户。1非法人企业2机关事业单位3军队武警集团以上企业以及分散执勤支队4企业法人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一地常设机构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商户。10居民村民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独立附属机构12其他组织。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收付工资奖金支取。一个单位一个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适用:存款人借款转存归还,其他结算资金收付现金缴存,不得支取现金。

第四篇:财经法规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就是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①会计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②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

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五、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账簿:①总账:订本账、活页账。②明细账: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③日记账:订本式,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利润表(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

七、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定期和永久。定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八、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合伙制:1两名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办公场所。有限责任制:1五名以上股东 2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3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指定的章程5固定办公场所。

九、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①三名以上持有从业证的专职人员。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③固定的办公场所④有健全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十、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从业证,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

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一、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违法行为的,被依法吊销从业资格

证书的,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考

试,不得重新领取会计证。对于伪造学历、从业证的2年内。

从业人员的上岗注册登记和调转登记都是90内。离岗超过6

个月的要登记。

二、任职条件:1助理会计师: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

学位或研究班结业证书;
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岗位见习满一

年;
大学专科并担任会计员2年以上;
中专并担任会计员4

年。2会计师:取得博士学位;
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

2年左右;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助理会

计师2-3年;
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4年以

上;
掌握一门外语。3高级会计师: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

师2-3年;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或研究班结业证书,或大学

本科并担任会计师五年以上。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一、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审计不属于 会计岗位。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的 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 亲属不得在单位担任出纳。私营企业不实行此制度。

二、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会计机构负 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 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 派人同时监交。

三、票据的出票日期不许使用中文大写。使用小写填写 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的,银行可 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 中级 高级。中级报名条 件:除基本条件外,还应①大学专科,从事会计工 作满5年。②大学本科,满4年。③双学位或研究班 毕业,满2年。④硕士,满一年。⑤博士

四、票据功能:支付、汇兑、信用、结算、融资。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五、票据权利时效:

1持票人对票据出票和承兑人,到期日起2年。

2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出票日起2年。

3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出票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被拒绝之日起6个月。

5对前手再追索权,清偿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六、提示承兑: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自出票1个月内提示承兑。七、提示付款:

1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3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4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法律责任①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都是5个工作日内。

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②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申请撤销(开户银行)是5个工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日内。

撤消后,2个工作日内存款人开户银行通知 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并处5000以上10万以下的罚存款人其他开户银行。其他开户银行收到通知2个工作 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3000以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账户。存款人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 上5万以下。内应办理其他账户的撤销。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2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行为的,自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 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并处5000以上10万以下的罚行结算账户,自发出通知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 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3000以上5万以下。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也难怪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根据刑法规定,对反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5对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资金收付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

二、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帐户和个人银 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三、银行未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开户银行。

四、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 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 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

一、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资金收付、工资、奖金、县级的支取。

二、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资金收付。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取。

三、专用存款账户: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帐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4梁、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金、住房基金、党、团、工会经费。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四、临时存款账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注册验资。在账户使用中需延长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注册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①工资、奖金收入。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5个人贷款转存。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7继承、赠与款项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9纳税退还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11其他合法款项。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不得转账。3

五、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①银行汇票:由出票银行签发。

绝对记载事项:1 表明“银行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付款日期3出票地。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起1个月。②支票:由出票人签发。

绝对记载事项:1 表明“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出票地。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账和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起10日。

印“现金”的是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印“转账”的是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未印现金、转账的,时普通支票,可支取现金和转账。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是划线支票,只能 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予退票,按票面金额 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2%的赔偿金。

税务管理:

开业登记(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登记, 税务机关30日内审核完,30日内给予答复,申报后30 日内发税务登记证。都是30日内!变更登记:都是30日内! 注销登记:都是15日内! 遗失税务证,15日内!

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账户之日起15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生变化的也是15日内。

税务登记证每年年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 发票:合法性,真实性,时效性,共享性、传递性! 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一般 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

一般分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增值税的还包括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①预收、托收承付、 委托银行收款的,为货物发出当天。②交款提货的,

为收到货款的当天。③赊销、分期付款的,为合同约定收款日 期的当天。④货物交给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受托人送交代销售 清单的当天。⑤其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专业发票:①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帐凭证, 保险凭证;
②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 电报收据;
③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 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一、 纳税申报的方式:①直接申报。②邮寄申报。③数据电 文申报(如网上申报)。④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可以简 易申报、简并征期。

二、税款优先于:①无担保债权。②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③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二、 税款征收的方式:①查账征收:先自行缴纳,后多退少补。

②查定征收:针对纳税人正常情况的生产销售,查定产量、销 售额,再以法定的税率征收。③查验征收:对应税产品查验 后征税,贴上完税证、查验证等,据以征税的。④定期定额:
核定纳税人一定经营时期的经营额及收益额为计税依据。⑤ 委托代征:按代征证书一税务机关名义征收一些零散的税款。

三、 核定税额的方法:①参照同行业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 入和利润率核定。②按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③按耗用 的原材料等推算或测算核定。④其他方法。

四、 计算公式: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一、会计职业道德

主要内容:①爱岗敬业。②诚实守信。③办事公道、 ④服务群众、⑤奉献社会。

职业道德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社会分工。职业道德的性质由社会 经济关系决定。

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时忠于职守。它的重中之重是依法办事、 坚持准则。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

尽力。尽职尽责②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 谨慎,信誉至上,部位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③廉洁自律: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④客观公正: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 独立性。⑤坚持准则:熟悉会计法律,按要求会计核算会计监督。⑥提高技能。⑦参与管理。⑧强化服务。

三、廉洁自律是会计人员的行为准则。

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根本。

爱岗敬业是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道德是法律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法律是促进道德的制度保障。

两者有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同样的职责,作用上相互 补充,内容上相互渗透、重叠。地位上相互转化、吸收。实施上,相 互作用、促进。

二、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性质不同。作用范围不同。实现形式不同。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三、 教育内容:观念、规范、警示、其他与道德相关的教育。

四、 教育的途径:学历(基础性地位)、继续、自我与教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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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财经法规

1、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最后一次修订1999年10月31日

2、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会计规范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3、5、10、15、25年或永久

15年各类凭证、各类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

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四、法律责任

承担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单位3000-5万元,负责人2014-2万元

3)负责人员如属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查看和开除

4)情节严重,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

承担法律责任:

1)通报

2)罚款。单位5000-10万元,负责人:3000-5万元

3)行政处分:撤职至开除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吊销会计做作业资格证书

5)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2万万的罚金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

承担法律责任:

1)不构成犯罪的,由财政部门通报

2)罚款:单位5000-10万、负责人:3000-5万元

3)行政处分:撤职直至开除

4)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情节严重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罚款2万-20万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它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虚拟会计报表或隐藏、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承担法律责任: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构成犯罪的处5000-5万元罚款

3)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五)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和补救措施

1)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3)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4)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二章 金融法律制度

一、现金结算起点:1000库存现金限额:3-5天的零星现金支出

二、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处罚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开户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在申请之日起30日作出复议,再不服可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单位结算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机构;
异地经营;
注册验资(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四、票据

一)名称:银行汇票

1、绝对记载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出票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2、适用范围:单位个人在异地、同城

3、期限:提示付款期限:出票日起1个月,有效期2年

二)名称:商业汇票

1、绝对记载项:(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2、适用范围:异地、同城

3、期限:提示付款期:汇票到期日起10日,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三)名称:支票

1、绝对记载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2、适用范围:同一票据交换区

3、期限:提示付款期为出票日10日

4、其它: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空头支票银行罚5%不低于1000元,持票人要求赔偿2%的赔偿金

四)名称:本票

1、绝对记载项:(1)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2、适用范围:同一票据交换区

3、期限:见票即付

五、非票据结算

一)名称:汇兑

注意:电汇、信汇

二)名称:托收承付

注意:适合先发货再委托银行异地收款,适用范围(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结算起点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1000元、3次收不回货款的停办

三)名称:委托收款

注意: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

四)名称:信用卡

注意: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长60天,金卡透支1万元,普通卡可以透支5000元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年实施,1994年改进,实行了购入扣税法。2014年11月5日修订了

1、增值税率:一般纳税企业17%;
小规模3%(生产企业应税销项额在50万或以下、其他企业在80万或以下);
低税率13%(食品、生活必备用品)、支付的运费按7%入进项税

2、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直接收款的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销售额凭证

2)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当天

6)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证当天

7)视同销售的为货物转送的当天

二、增值税的申报期限:每月15日办理上月的增值税申报,违反的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2014元以下,逾期不改正的处2014-1万元罚款

三、营业税:税率:娱乐业5%-20%、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5%、其他为3%

四、建筑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非居民企业10%

1)免税收入:国债利息、居民企业的股息

2)范围扣除的(福利在应税工资总额14%,工会经费2%,教育经费2.5%)、借款费用不能资本化的只能按金融业利率进行计算扣除

3)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0.005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15%可以扣除,其他以后年度扣除

5)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以内可以扣除

6)5年内亏损弥补

7)不得扣除的项目:支付的股息、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非公益捐赠、赞助、未核定的准备金、与收入无关的收入

六、个人所得税

1)加成税率:2-5万税率为30%,5万以上为40%

2)工资薪金扣除2014(境内)附加减除费用2800(外籍或港澳台)

3)劳务费用未满4000元的减800元,否则减20%的费用

4)劳务报酬、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税率20%,但是稿酬减征30%,也就是最后征14%的税,股息减半征税也就是为10%、自有住房按10%征税

5)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在年度终了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1)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发生变更登记的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3)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15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4)12个月内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需要当地办理税务登记

5)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需在15日内设制账簿

6)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少缴的税款,3年内可以追缴,累计金额在10万以上可以追征期延长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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