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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0-10 10:52:1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代表: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XX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XX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发展活力,促进了民营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县采取多项措施宣传、落实“一法两条例”,不断强化对中小企业在财税、融资、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扶持支持力度和服务措施,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开展宣传学习,普法工作不断推进。

一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平时的企业走访、安全生产月、3·15普法等活动多次开展“一法两条例”的宣传;
积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熟悉政策法规的同志到各乡镇、循环经济示范园集中宣传,深入企业、车间面对面宣传,累计参与宣传的民营企业逾百家;
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相关部门子站平台、各行业各领域政企交流互动群以及其他多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多方位开展学习培训。自“一法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学习法律、条例的内容、精神;
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理解水平和业务素质;
多部门联合组织企业培训班,为企业家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受训企业家达1000多人次。

(二)聚焦减负融资,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注重政策支持。制定《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肥东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二是推进减负工作。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中小企业设立成本;
出台了《肥东县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等规范涉企收费的文件;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围,增值税起征点从3万提高到了10万,增值税改革继续深化。从2019年第一季度涉税数据显示,全县3099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面100%,减免企业所得税额3290.08万,同比新增减免税额1634.58万,新增享受户209户;
2019年第一季度全县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免税优惠10405户次,减免税额2302.03万,同比2018年第一季度优惠税额增长了43.03%,新增享受户1958户;
2017年以来,为开发园区和乡镇工业聚集区39家企业工业投资项目办理免收费60项次,免收资金达1251.1万元,其中:市级免收金额4.4万元,县级免收金额1246.7万元;
取消、停征我县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政府性基金收费2项,年减负额约2700万元。

三是积极破解融资难题。加大财政扶持,2019年初预算安排扶持产业资金3.5亿元、扶持企业科技创新资金1.2亿元、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积极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续贷过桥资金、“劝耕贷”等财政金融产品,2019年新增政银担贷款3.96亿元,全县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提供的贷款余额逐年递增,2018年民营经济贷款余额约161.1亿;
推动中小企业挂牌上市,截止目前全县3家民营企业(合矿机械、久易农业、东锦园林)在“新三板”挂牌,54家民营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省股交中心科创板企业共10家,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额14098万元(中南光电5800万元,超清科技4998万元,合矿机械3300万元)。

(三)围绕创业创新,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双创基地建设。全县建设小微企业“双创”基地12个,入驻企业406户,其中5个被认定为市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基地。

二是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科技计划项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改造传统产业,持续推进海源机械、中原内配等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在人工智能、机器人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探索布局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合肥亿达智慧科技城、华夏幸福机器人小镇等项目建设;
以发展需求为导向,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培育以海特精工、中南光电、希尔凯电气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制造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向“智造”转型,推动制造业生产技术水平、智能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

三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下好创新“先手棋”。三年来,全县专利申请10244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6839件;
专利授权189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04件。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6家,省、市创新型企业36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点2处,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6家,企业技术中心59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3家,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4家,市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6家。“三品一标”总数达147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发展到41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总量均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我县在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排名前移十位,跃居第74位。

(四)完善服务保障,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成肥东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合肥荣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智能小家电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的中盐红四方“众销”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决策、创业辅导等免费服务。

二是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中心共进驻县级部门、机构49个;
努力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一网通办”,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登记、一站服务”;
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广泛了解企业意见和建议,全面贯彻落实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工作。

三是强化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创新型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合理流动和激励保障机制。研究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高端人才来我县干事创业。加大本土人才的培育力度,在企业选拔一批技术拔尖人才,动员企业积极申报“363”团队、庐州英才、228创新创业团队等人才项目,努力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合作,搭建人才和技术服务平台,吸纳高层次人才落户发展,吸引高新技术落地产业化,力争在相关技术研发、应用上创新突破。

二、“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重视还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构不健全。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但我县尚未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配合,各自为战,导致有些工作无人问津、出现盲点。二是法律法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开展了很多宣传活动以及学习培训,但是效果不明显,部分执法人员对一些法律法规一知半解的现象依然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对承担的法律职责比较模糊,企业负责人及管理层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也较为淡薄。

(二)管理工作粗放,监督检查机制缺失。首先,管理体系不完善、统计信息不健全。我县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为经信局,具体业务由经信局下设的中小企业局负责,工作人员少,管理职能淡化、弱化,统筹协调非工业行业中小企业力度不够,对不同行业企业牵头抓总、分类指导能力不足,致使管理粗放。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统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但我县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中小企业数据较为全面外,中小企业税收、就业和非工业行业、规模以下企业等方面基础性数据欠缺,资料不完整,影响了对我县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的准确把握、分析判断及制定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其次,没有建立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七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虽然其中没有具体明确定期的时间间隔,但是应该根据各自的情况作具体的细化规定,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中予以明确。

(三)服务效能亟待提高,扶持措施亟需加强。首先,职能部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放管服”改革还不够彻底,重检查、轻服务,重收费、轻管理现象和企业办事难、慢、繁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创新、市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帮助协调解决的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缺乏主动性、灵活性、有效性。其次,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方面,法律规定落实不到位。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但实际上,中小企业获得本级政府采购合同情况不容乐观。再次,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担保、法律、审计、征信等中介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且分布不平衡,服务效率不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中小企业发展困难多。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总量不大、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
不少中小企业管理方式落后,以家族式经营为主,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动力不足,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
企业用地难、融资难、负担重等老问题依然突出;
企业投诉维权渠道不畅,机制不健全,当企业权益受到损害和侵犯时,很少走司法程序,也不知道向哪些部门和行业组织反映、投诉或举报。

三、下一步措施及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改进工作,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部门法定职责。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一法两条例”中的法定职责,细化、硬化为中小企业服务、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发展创造最优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一是狠抓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学习。采取专家解读、专题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两条例”的主旨精神和实质内涵,使每一个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能全面掌握并履行自身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积极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面向全社会宣传“一法两条例”。开展送法律、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利用我县中小企业服务等平台为依托,将涉企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宣传到每一个中小企业,并做到突出重点、经常更新,想方设法地调动企业学法懂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好企业及自身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中小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领导,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研判我县中小企业发展形势,总结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找准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突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依法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汇报,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工业行业中小企业的统筹规划、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二是完善中小企业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加强对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其他行业企业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分类统计、运行分析、监测预警等制度,定期发布全县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把握企业所需所求,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县政府中小企业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职能部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扶持政策执行效果的检查和考核,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大扶持,不断健全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财政扶持。在财政预算中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力度,依法设立县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并以此带动社会投资。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服务体系的资金扶持,促进中小企业聚集发展。严把项目评审关,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实效。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将宏观管理服务与精准指导支持有机结合,认真对照“一法两条例”,逐章逐条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改进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将“放管服”改革一项一项落到实处,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健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健全政府采购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办法,切实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加大对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指导,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参与机会。

三是强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规范价格收费,加强服务监管,破除服务垄断。不断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强已有的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信息覆盖面,增强平台影响力。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培育信用文化,建立健全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

(五)全力以赴出实招,依法依规为企业排忧解难。

一是着力推进产业升级。立足我县中小企业发展实际,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推进主导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出台奖励扶持政策,扶持壮大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达标升级。培育壮大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引导企业把握市场动态,增强品牌意识,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产品质量,形成一大批“专特新精”企业。

二是提升县域工业化水平。以县域特色资源和比较优势为依托,优化配置土地等生产要素,完善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引领作用,招引聚集一批配套中小企业,延长强化中小企业上下游产业链,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对于要求转型转产或依规治污的小微企业,引导其入驻工业集中区,并提供政策、技术支持,帮助其实现转型升级。

三是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提升企业资信度。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导帮助企业用好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充分挖掘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潜力,发挥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四是强化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鼓励贫困家庭劳动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帮助中小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完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机制,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五是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公平获取社会资源,综合协调、有效保障中小企业发展中对土地、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的需求。为中小企业减负减压松绑,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中小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不得对企业及其产品重复交叉检测、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对企业采取限产压产措施,保证企业正常产能。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查处力度,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中小企业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我县和全国各地一样,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多互为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考察中小企业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尤其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六个方面政策举措,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逐一对照“一法两条例”中关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研究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的各项措施,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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