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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汇报交流发言(例文)

时间:2022-07-30 16: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严以用权汇报交流发言范文 “权”少更要用好

  严以用权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之一,是从严治党的关键和基础,更是践行严、实要求的关键环节。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干人”最终都要落实在如何对待权力、怎样行使权力上。通过近段时间的自学和集中学习,本人对“严以用权”的内涵有更深刻的领会,同时发觉自身不严不实的问题依然存在,现汇报交流如下。

 一、对“严以用权”的认识。严以用权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首先,要端正权力观。严格杜绝“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观念偏差,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其次,要敢于用权。敢于用权就是要认真履责用权,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站得出来、顶得上去,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在重大原则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再次,要廉洁用权。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倘若丧失对诱惑的警惕之心,贪欲便会使权力观产生偏差,出现权力滥用、以权谋私乃至权力寻租,终会祸及自身。因而,“清正廉洁”是党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党员干部公正与否,主要取决于能不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权力,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组工干部如何做到“严以用权”。选人用人是组工干部的权力所在、责任所系。在这个问题上,组工干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作为组工干部必须用好手中的权利,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守住底线,坚决做到按规矩办事,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要加强党性锻炼。作为组工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坚定政治定力。要对党忠诚,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十严禁”、“六不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道德境界,把修德、立德作为终身课题去实践,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用良好的政治品质服务群众,提升服务能力。二要严守规矩纪律。组工干部肩负着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重要职责,应当做依法用权的表率,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时刻提醒自己“慎独如往,慎终如初”。三要坚持公道正派。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时刻为自己系上遵纪守法的保险绳,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大公无私、谨慎用权。四要强化担当意识。作为组工干部,要敢于较真,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复杂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群众,服务粮食事业发展大局。五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和下级组织的意见,尽可能地多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普遍要求。

 “三严三实”是做人的标尺和准绳,率先践行严以用权是组工干部必然选择,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将继续一如既往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践行“三严三实”,始终牢记党员使命,始终坚持用权为公,用权为民,公道正派,务实担当,把秉公用权作为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做任何事、说任何话,该遵循什么程序、遵守什么规矩、遵从什么准则,都严格遵守,不越界、不越位、不出轨,做一名合格的组工干部。

 做践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一项要求知行高度统一的重要政治任务。最近,中央和湖北省委分别下发通知,召开专题教育推进会,要求充分运用焦裕禄、谷文昌等正面典型和周永康、徐才厚等反面典型,教育警示领导干部从先进典型中获取精神力量,从反面典型中总结深刻教训,真

 正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我们要把这一要求,贯彻落实到学习与工作中,争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干部。

 以正面典型为标杆,用好权力 坚持为民用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前不久,《人民日报》刊登群众来信,有一段话引人深思:“干部们也不容易,能把说到的做到,不耍花腔放空炮,我们就很满意。”所以说,群众的期待并不复杂、要求并不高,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群众、不为民办事。所谓“实在”,就是把权用在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要从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出发,多搞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多在“民心”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依法用权。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利国利民,用不好害人害己。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在法治轨道上用权。“轨道”的要义,一是边界清晰,二是路径明确。边界清晰就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自觉按照权力清单用权、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既不能随意扩大自由裁量空间,也不能搞不作为式的“有权不用”“权力休眠”,更不能无视法治搞“自我变通”“自我授权”。路径明确就是“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增强法治思维,善于用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依法用权的能力。

 坚持规矩用权。规矩用权就是在用权上,真正懂规矩、守规矩、严规矩。首先是要懂规矩。要学好党章、宪法,熟知《党内生活准则》《廉洁从政准则》《干部任用条例》等党纪国法、规则规定,做到真学真懂、入脑入心。其次是要守规矩。凡事都要拿规矩的尺子量一量,在规矩之内行事,做到对人对己对事都讲规矩、守规矩。第三是要严规矩。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许多党员干部“违法”都是从“违纪”开始的。所以,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否则“针尖大的窟窿会透过斗大的风”,由量变到质变,最后积小成大,因小失大。

 坚持阳光用权。权之所集,利之所在,弊之所生。阳光是权力最好的“防腐剂”。一要做到惯于阳光用权,二要做到善于阳光用权。惯于阳光用权,就是要

 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真正把监督当作一把标尺、一面镜子、一种爱护。当今是开放的时代,群众的参与意识大为增强,领导干部既然被群众“高看一眼”,就得习惯被群众“细看一分”;眼下的要求是全面从严,严治已成常态,监督无处不在,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适应。善于阳光用权,就是要把握规律、掌握方法,克服人为设置障碍逃避监督的行为,杜绝暗箱操作,凡是能够公开的党务政务事务,都要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用群众能理解的方式公开,善于借助“聚光灯”“放大镜”“镁光灯”推进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清明。

 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清廉为官 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混淆公私界限,把职权当特权,把公器当私器,借公权谋私利,最终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作为领导干部,要讲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公私分明,做到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在这方面,周恩来是很好的表率,他制定了“十条家规”,包括“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我,只能在出差顺路时来看看;来者一律住招待所;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等十分具体的规定。邓颖超的工资级别,按规定可以定在行政五级,但周恩来坚持压低一级,最终定为六级标准,这种公而忘私的境界和修养,是我们终身学习的榜样。

 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很多出问题的干部,问题最开始就出在见利忘义上,背离了道义,抛弃了信义,这既不符合做人的基本要求,更不符合做官的基本要求。从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来看,虽然承认义利统一,但明确把舍利取义作为价值取向。从政党的属性来看,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过去战争年代共产党员是舍生取义,如今和平时期至少应该舍利取义。作为领导干部,要舍小家为大家,舍小利取大义,谋好利人之利、人民之利。

 正确处理得与失的关系。人的一生,尽在得失之间。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要当官,就不要想发财;要想得到清廉的好名声,就要不计较个人得失。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一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对人民常怀感恩之心,少一些

 自我设计,多一些知足知止。二要正确对待自己,多追求思想境界、能力水平方面的所得,而不是热衷于生活享乐上的所得,否则就会放松防线、丢失底线。三要正确对待他人,与同事同行,不比升迁、不比待遇、不比享受,而要比能力、比业绩、比作风、比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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