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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请示)与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方案

时间:2022-08-12 09:50:02 来源:网友投稿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请示)与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方案

  市委: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巡视检查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宣通〔 〕 号)精神和市委的工作部署,我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意识形态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按照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部草拟了《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现将报告呈市委审定,再报省委宣传部。

 专此请示。

 附件:《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中共市委宣传部 年 月 日 附:

 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整改

 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巡视检查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宣通〔〕号)精神,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意识形态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整改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委宣传部对照〈关于巡视核查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认真按照责任分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问题 我部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制定了《市委宣传部对照〈关于巡视核查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巡视整改的总体要求、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进度安排,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涉及意识形态主要问题 8 个、分项问题 20 个、整改项目 30 个。

 1.关于“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2017 年 6 月,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市委的贯彻意见至今还没有出台;二是市委没有建立意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机制;三是市委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四是组织部门没有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五是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

  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市委仅对全市各级党委而没有对各级党组提出要求;六是个别县(市、区)未能及时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七是有的市委常委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材料,没有纳入述职报告。

 2.关于责任制落实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一是有的县(市、区)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理解为干实事与敲锣打鼓的关系,简单用“务实”“务虚”划分彼此,甚至借“不喜欢来虚的”淡化意识形态责任;二是一些部门领导干部认为意识形态是党委和宣传部门的事,“一岗双责”意识淡薄;三是各级党委传导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力不足,措施不够有力,责任落实逐级弱化;四是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纪律教育抓得不实,党员干部和教师违纪现象时有出现;五是有些地方未能理直气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执纪监督,震慑力不强。

 3.关于阵地管理存在不少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党媒对导向事故普遍存在以批评教育和扣发奖金代替问责现象;二是一些党委(党组)对民营企业、民办学校、社会组织等举办论坛讲座管理缺乏实招,有的体制外单位从未申报;三是有的媒体政治敏感性不强,新闻审查制度把关不严,导向安全存在风险;四是有的单位举办文化展览,忽视对作品的政治背景和作品导向审查;五是有关部门对民间信仰场所和宗教聚会管理力度不够,未能完全掌握参加人员和活动状况的

  信息,阳西县出现大垌山景区大型宗教造像问题。

 4.关于网信部门力量薄弱,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突出问题的问题。一是市网信办机构编制、人员不足;二是县(市、区)普遍存在网信机构队伍力量薄弱。

 5.关于文化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一是 2017 年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仅为 148.70 元,在粤东西北 12 个市中排名倒数第四;二是公共文化基础建设滞后,标准不高;三是不少红色革命遗址没有配套建设纪念设施和基本阵列,没有文物展示。全市至今未设立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经费。

 6.关于指导和督促高校抓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职业技术学院、开放大学等市内高校在法治教育、社团管理、隐患排查、防范渗透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7.关于结合“两个前沿”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仍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市、区)党委对一些意识形态问题和消极社会现象重视不够,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主动性不够强;二是个别地方党委和政府在作出涉及民生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前忽视舆情风险评估和及时舆论引导;三是个别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遇突发事件时一味依靠封堵删贴,不注重事件处置和舆论疏导;四是面对西方领馆和各种有境外背景的 NGO、地下社团、地下教会等渗透手段日趋多样化隐蔽化,各级党委防渗透守阵地能力不足,

  应对和斗争以被动防守为主,主动运用国际国内两个法律武器进行坚决斗争勇气不足。

 8.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自身建设重视不够、督促不力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市、区)宣传部门主要精力放在协助政府部门抓经济发展、园区建设,宣传文化阵地搁荒,职能发挥不充分;二是镇(街道)宣传委员普遍兼职过多;三是个别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对意识形态业务不熟悉。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截止目前,我部全面稳步推进以上 30 项整改任务,其中 25 项任务立行立改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少部分在稳步推进,5 项中长期类整改事项取得重要进展。

 (一)立行立改类整改事项基本完成或正在推进。

 1.针对“2017 年 6 月,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市委的贯彻意见至今还没有出台”的问题,我市已起草《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2.针对“市委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的问题,我市已制定《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已征集市有关单位意见,已报市委审定。

 3.针对“组织部门没有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的问题,我部协调市委

  组织部已把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责任制情况纳入评价使用干部的内容。

 4.针对“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市委仅对全市各级党委而没有对各级党组提出要求”的问题,我部协调市委办印发《提醒函》,已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工作。目前,各地各单位正按要求,上报书面专题汇报材料。

 5.针对“个别县(市、区)未能及时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我部协调市委办印发《提醒函》,已明确要求县(市、区)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6.针对“有的市委常委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材料,没有纳入述职报告”的问题,我部协调市委办发《提醒函》,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材料,纳入述职报告。

 7.针对“有的县(市、区)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理解为干实事与敲锣打鼓的关系,简单用‘务实’‘务虚’划分彼此,甚至借‘不喜欢来虚的’淡化意识形态责任”的问题,我部协调市委组织部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干部考察内容。

 8.针对“一些部门领导干部认为意识形态是党委和宣传部门的事,‘一岗双责’意识淡薄”的问题,我部协调市委组

  织部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干部“一岗双责”考察内容。

 9.针对“各级党委传导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力不足,措施不够有力,责任落实逐级弱化”的问题,我部参照省的做法,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党组织书记撰写体会文章。目前,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正在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10.针对“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纪律教育抓得不实,党员干部和教师违纪现象时有出现”的问题,我部已协调纪委监委、教育部门制定和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加强意识形态纪律教育,要求教育部门加强教职员工的意识形态纪律教育。

 11.针对“有些地方未能理直气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执纪监督,震慑力不强”的问题,我部协调市纪委监委已将意识形态领域执纪监督纳入业务范围,震慑力进一步增强。

 12.针对“党媒对导向事故普遍存在以批评教育和扣发奖金代替问责现象”的问题,我部已经下发通知,并于 8 月 15日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市直各媒体加大对导向事故的问责力度,杜绝以批评教育和扣发奖金代替问责的现象。

 13.针对“一些党委(党组)对民营企业、民办学校、社会组织等举办论坛讲座管理缺乏实招,有的体制外单位从未申报”问题,已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并已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民办学校、社会组织等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批备案。目前,各相关单位正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管理。市社科联与各社科类社团签订了责任书。

 14.针对“有的媒体政治敏感性不强,新闻审查制度把关不严,导向安全存在风险”的问题,我部已下发通知,并对市内媒体进行了专项督查,进一步增强媒体的政治敏感性,加强新闻审查制度的落实,确保导向安全。

 15.针对“有的单位举办文化展览,忽视对作品的政治背景和作品导向审查”,市文广新局已下发通知,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举办文化展览作品的政治背景和作品导向的审查。

 16.针对“有关部门对民间信仰场所和宗教聚会管理力度不够,未能完全掌握参加人员和活动状况的信息,县出现大垌山景区大型宗教造像问题”,市民宗局已下发通知,进一步强化对民间信仰场所和宗教聚会的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对阳西县大垌山景区大型宗教造像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责成阳西县委县政府成立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果断措施对该造像实施彻底拆除,同时统筹协调各方,做好投资方、寺庙方、信众等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和稳控工作。

 17.针对“县(市、区)普遍存在网信机构队伍力量薄弱

  等问题”,经我部协调,目前,区县均已成立网信办,正在增加人员编制,网信机构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

 18.针对“市内高校在法治教育、社团管理、隐患排查、防范渗透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职业技术学院、开放大学已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正组织强化法治教育、社团管理、隐患排查、防范渗透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9.针对“县(市、区)党委对一些意识形态问题和消极社会现象重视不够,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主动性不够强”的问题,我部 7 月已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县(市、区)党委重视意识形态问题和消极社会现象,增强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主动性。

 20.针对“个别地方党委和政府在作出涉及民生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前忽视舆情风险评估和及时舆论引导”的问题,我部 7 月已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涉及民生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和舆论引导工作。

 21.针对“个别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遇突发事件时一味依靠封堵删贴,不注重事件处置和舆论疏导”的问题,我部已制定业务培训方案,加强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相关人员的新闻业务培训教育,增强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能力。

 22.针对“面对西方领馆和各种有境外背景的 NGO、地下社团、地下教会等渗透手段日趋多样化隐蔽化,各级党委

  防渗透守阵地能力不足,应对和斗争以被动防守为主,主动运用国际国内两个法律武器进行坚决斗争勇气不足”的问题,我部于 8 月 1 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8 月 14 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整改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教育局部署了意识形态反渗透工作,有关部门已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23.针对“个别县(市、区)宣传部门主要精力放在协助政府部门抓经济发展、园区建设,宣传文化阵地搁荒,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我部已督促各县(市、区),宣传部门主要领导不得兼职政府经济工作。目前,相关职务任免工作已完成。

 24.针对“镇(街道)宣传委员普遍兼职过多”的问题,我部已督促各县(市、区),要求各镇(街道)宣传委员不能兼职。目前,相关任免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

 25.针对“个别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对意识形态业务不熟悉”的问题,8 月 17 日,我部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业务。正制定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意识形态业务培训计划,近期将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提升宣传文化系统干部意识形态业务水平。

 (二)中长期类整改事项取得重要进展。

 1.针对“市委没有建立意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机制”

  的问题,我市等省的相关文件下发后,再结合实际制定通报机制。

 2.针对“市网信办机构编制、人员不足”的问题,我部已向市编办申请增加人员编制。市编办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3.针对“2017 年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仅为元,在粤东西北个市中排名倒数第四”的问题,经我部协调,财政局拟加大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力度,争取达到省下达的指标。

 4.针对“公共文化基础建设滞后,标准不高”的问题,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已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推进公共文化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标准。

 5.针对“不少红色革命遗址没有配套建设纪念设施和基本阵列,没有文物展示。全市至今未设立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经费”的问题,我部已着手对全市 29 个重点红色革命遗址保利规划。8 月 16 日,我市已印发《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完成编著《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名录》,红色革命遗址由市统一立碑、挂牌标示。将围歼战纪念公园列为市本级和江城区的共建重点项目,将中共先农支部旧址,中共广南分委、广南军分委、阳春县人民民主政府纪念园列为阳春市重点建设项目,将独立大队活动遗址列为阳东区重点建设项目,将县人民民主政府纪念亭、中共沙扒特别支部旧址并围歼战平冈战场遗址列为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将上述重点建设项目建成红色主题景区、纪

  念场所。并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设立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经费。

 三、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

 1.我市已制定《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2.我市已制定《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我市已制定《市干部选拔任用政治表现考察实施办法》、《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将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4.我市已制定《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

 中共市委宣传部 8 年 8 月 22 日

 根据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工作,完成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识形态问题的整改落实任务,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全面整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整改任务 主要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主要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些意识形态问题和社会消极现象重视不够,抓早抓小的主动性不强。思想引领不够,阵地意识不强,有的地市信教人员接近全市党员总数;应对西方领事馆和有境外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地下社团渗透等,有时陷于被动。

 三、整改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7 月 24 日至 8 月 3 日)。按照市委的工作安排,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2.推进落实阶段(8 月 4 日至 9 月 1 日)。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跟踪问效。市委宣传部适时听取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

  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同时,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

 3.汇总上报阶段(9 月 2 日至 16 日)。市委宣传部牵头于8 月底前向市委正式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意识形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后,于 9 月 5 日前报市委。9 月 15 日前,向省委宣传部和市委报送《关于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四、任务分工 1.成立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抓好意识形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7 月 24 日前完成)

 2.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制,注重学用结合,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宣传部负责,8 月 30 日前完成)

 3.深入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宣讲宣传活动,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8 月 31 日前完成)

 4.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的龙头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学习质量和实效,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市委宣传部负责,8 月 31 日前完成)

 5.制定《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强化对全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市委宣传部负责,8 月 31 日前完成)

 6.举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专题辅导报告会,提高全市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绷紧意识形态安全这根弦。(市委宣传部负责,8 月 31日前完成)

 7.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存在风险点和社会消极现象,立足抓早抓小,消除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市委宣传部负责,9 月 5 日前完成)

 8.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和文艺展演及文化展览活动等的审批管理,决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任何传播渠道。(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社科联负责,9 月 5 日前完成)

 9.深入开展宗教反渗透宣传,进一步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强化阵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

  大对宗教场所和聚会活动的管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族宗教局负责,9 月 5 日前完成)

 10.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不放松,加强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管理,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市委宣传部、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9 月 5 日前完成)

 11.强化境内外媒体记者来采访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应对西方领事馆和有境外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地下社团渗透,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防线。(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外事侨务局负责,9 月 5 日前完成)

 12.起草《关于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委宣传部负责,9 月 5 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及相关责任单位根据上述分工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并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2.整改工作完成后,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形成专题整改报告,按程序研究报批后,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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