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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09 14:47:46 来源:网友投稿

2019年,财政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整体工作思路;
以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市、县纪委会议为目标;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党章》等相关制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着力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领导水平和廉政建设水平,为财政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突出抓好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教育,促进了基层党建、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尹吉甫镇财政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支持。所支部书记告诫大家要从两大方面教育、带头做好廉洁自律:一是要常怀感恩之心,对组织要忠诚、对同志要团结、对群众要有感情;
二是要常怀敬畏之感,要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监督,要慎微、慎独、慎友。

一、把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做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和科学知识学习,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为推手,始终坚持用正确的理论和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职工的头脑,是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根本任务,是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有效途径,更是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措施。党支部都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部署和落实情况,细化学习内容,健全学习制度,确保政治理论学习落到实处。一是制定印发了各项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十九大精神、湖北省财政干部廉政手册、财政法规制度及相关文件等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支部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内容,组织全体干职工采取集中培训、座谈、电教等方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增强了职工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在学习中,制订了严密的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规定每周四为全处政治理论学习日,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有心得,确保不走过场。

二、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财政系统文明从业规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发现、培育、树立和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广泛发动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三、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为使各级党组织建设达到班子坚强、队伍过硬、基础扎实、保障有力的目标,一是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支部建在站所”的原则,对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在基本符合条件的进步青年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形成了“党支部”的组织体系。二是加强了支部工作制度化建设和党员培训工作,实施了《党务目标考核评比办法》。组织了10名党员参加了法规、业务培训。

三、进一步健全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培养、教育,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制了《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保证了发展程序环环相扣、紧密连结。举行了老党员重温誓词暨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以警示教育为基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联系实际,全面推进,狠抓落实。一是积极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申报,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文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专题片,开展学习讨论,集中交流发言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阅读一至二本廉政书籍,主动接受廉政文化熏陶,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守纪廉政的自觉性;
三是制定印发了《尹吉甫镇财政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实行了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制定了《尹吉甫镇财政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一览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等项内容进行了分工。既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的责任,也明确了“一把手”和其他成员的责任,并将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紧密结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在财政所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要求单位会计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财务收支、食堂帐目和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问题及研究的一些决定、决议在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督促,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在单位设置了廉政、行风建设意见箱,定期派专人进行开箱,及时了解和听取广大基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一年来,财政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积极实施“阳光工程”,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组织威信,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行民主科学决策。在单位重大问题及主要事务上采取既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又把握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决策,必要时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的意见,集思广益的原则进行。

二是认真推行规范政务公开,完善党务公开。年初,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广大职工开展了党员个人服务承诺,并在专栏上进行及时公布,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其次是对机关干部的办公共电话费、公车油耗修车费用、会议招待费用等,按时在单位内部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机关干部的相互监督。再次是实行党务公开制度,把党支部工作目标、阶段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及时的在支部会上公布。

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领导除了负责具体的中心工作,还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首先是与《单位机关干部考核办法》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单位干部考核相结合,与述职评议挂钩。其次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专题汇报,落实整改措施,并且在班子内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纠正存在问题。由于制度严、措施硬,全所上下尚未发现婚丧事大操大办;
尚未发现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贵重物品的问题;
尚未发现利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的问题;
尚未发现配偶子女违反规定在领导干部吃、拿、卡、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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