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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09 18:40: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0 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 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巩固和扩大民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精准、便捷、聚焦、质优”规范化要求,围绕兜得准、兜得牢、兜得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稳定实现贫困对象不愁吃、不愁穿,基本生活有坚实保障,让农村贫困群众一个都不落、一个都不少地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主要内容 (一)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1. 全面提升兜底保障标准。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工程,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提标提补事项。2020 年,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 85 元、达到 470 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 40 元,达到 325 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 110 元,

 达到每人每月 615 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 110 元,达到每人每月510 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915元。各项提标提补资金于 4 月 30 日前落实到位,并从 1 月 1 日开始补发。

 2.。

 开展兜底保障对象摸排。会同扶贫部门开展兜底保障对象信息比对,全面摸排全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摸清家庭情况、致贫原因、收入状况、扶持措施等底数,找出其中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的人员,开展重点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3. 落实救助兜底保障政。

 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对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及时按规定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残因灾等新增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人保”和刚性支出扣减、低保延退政策。制定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政策措施,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密切关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措施。

 4. 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拓展至社会救助领域。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决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密防范“错保”“漏保”。健全困难群众诉求上下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和规范资金监管、信息公示、数据统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联查联办、直查直办、督察督办机制,持续加大通报曝光、监督执纪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效。

 (二)加强特殊困难 群体关爱帮扶 1. 加大困难残疾人保障力度。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 10 元,达到每人每月 60 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 20 元,达到每人每月 70 元,实现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相统一,并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及时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系统录入,落实残疾人相关政策。

 2.。

 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按照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档案,一人一档,动态更新,精准帮扶。

 3.。

 夯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基础。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对农村留守妇女实行动态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就业创业指导、精神关爱、权益维护、家教支持等服务。

 4. 加强特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管理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按照失能每人每月 1200 元,半失能每人每月 300 元的标准,发放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动态管理台账。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原则上对普通巡访对象每个月巡访一次,重点巡访对象每半个月探访一次。推进农村幸福之家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到 2020 年底,全县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占 75%以上的行政村。

 5 5 、扎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加大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工作。加强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加大身份查询、寻亲服务力度。

 (三)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 1.。

 凝聚慈善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引导各级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做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从产业、教育、健康、助老四个方面助力脱贫攻坚。

 2.。

 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发挥社会组织在整合力量、调动资源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潜力,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等领域开展公益项目,开展多元化脱贫攻坚工作。

 3. 促进社会组织资源与扶贫需求精准对接。依托中国社会扶

 贫网平台,建立贫困地区扶贫需求项目库,主动对接贫困地区扶贫计划和扶贫需求,促进社会组织资源供给和贫困地区扶贫需求有效、精准对接。

 (四)统筹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1.。

 统筹做好定点扶贫村帮扶工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继续做好定点扶贫村帮扶工作,切实发挥驻点帮扶干部作用,进行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继续加大倾斜支持力度。驻村小分队抓好定点扶贫村的基层党建、信访维稳、精准帮扶、集体经济发展、秀美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

 加强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党领导下的“三治”(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工作机制。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和服务指导力度。推动在新一轮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优化成员结构,提高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

 3. 加强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做好界线联检、界桩管护等边界管理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贫困地区边界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督办落实力度,压实工作责任。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为民政工作重中之重和头等大事,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分解任务、

 层层传导压力。将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纳入 2020 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评估范畴,突出脱贫攻坚有关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中导向作用。

 (二)加强排查整改。以“两不愁”、“三落实”、“三精准”为重点,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排查整改,针对排查梳理情况和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整改解决、跟踪问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市县成效考核、全面排查、督导暗访、审计等发现问题开展全面整改,较真碰硬,立行立改。

 (三)加强信息宣传。持续抓好信息宣传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和运行,加大脱贫攻坚类新闻发布力度。用好舆情分析系统,强化舆情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能力,认真掌握和处置涉及群众利益的网络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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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督导调研。建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定期调度机制,深入精准掌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寻求对策措施,推进调研成果有效转化运用。

 (五)加强信访工作。对脱贫攻坚信访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加大指导跟踪问效力度,督促属地按时规范办结。指导各乡(镇)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继续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开展信访事项化解“回头看”,减少问题积累,防止矛盾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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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全县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民政领域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对接省、市数字民政系统,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系统自动核对、及时预警,推进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在脱贫攻坚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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