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城玮文档网 >工作计划 > 卫生院卫生工作计划【】_卫生工作计划_

卫生院卫生工作计划【】_卫生工作计划_

时间:2022-07-23 15:05:02 来源:网友投稿

 卫生院卫生工作计划【三篇】_ _ 卫生工作计划_ _

 【第一篇】卫生院卫生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精神,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居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公共卫生政府投入的保障机制,确保广大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x 版)》的要求,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实施居民健康工程,服务广大居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辖区居民与辖区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 11 个项目。第一类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第二类辖区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等;第三类辖区居民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对辖区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

 辖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 11 项工作目标制定如下:

 一、开展健康教育,主要包括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宣传与

 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

 育等。

 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协助医院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抢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它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三、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主要包括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其他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

 四、做好妇女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实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2 次产后上门访视等。

 五、做好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向0—7岁的儿童免费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加强计免相关传染病调查、报告、标本采集工作,规范实施儿童计免保偿。确保新生儿和4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8%。脊灰、麻疹接种率>95%、百白破、卡介苗、流脑、乙脑苗接种率>90%、四苗全程接种率>90%、脊灰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及接种率>85%。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服务,0—3岁儿童在首次体格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等。

 六、进行慢性病与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咨询服务和治疗指导;为 65 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定期随访等。

 七、加强辖区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主要包括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等。

 八、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主要包括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及时掌握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及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

 其次、工作内容: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二)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

 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

 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五)儿童保健。为 0—6 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儿童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 3 次,儿童保健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 次孕期保健服务和 2 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老年人保健。对辖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八)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

 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第二篇】卫生院卫生工作计划

 卫生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村卫生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落实,现将工作计划提出如下:

 一、行政管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季度向村领导汇报工作一此,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二、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 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

 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免费,督导率 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三、妇幼卫生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 100%,孕妇知晓率 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医疗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3、热情接待病人,不得推诿病人和拒绝出诊,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得实惠。

 【第三篇】卫生院卫生工作计划

 根据秦镇卫生院部署结合我村卫生室实际情况,为提高广大农村农民的健康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我室针对本村的实际状况,特制定了本村卫生室年度工作计划。

 一、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上本村卫生室应做到:

 1、继续开展生命知识,农村基本卫生知识的传播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并掌握最基本的卫生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继续宣传协助《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使广大农民加强疾病预防能力,科学的、有计划的接种疫苗。

 3、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提高我村广大农民对疾病的预防知识。

 4、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主动地进行预防接种。

 5、加强广大农村妇女的妇幼保健工作,使广大妇女了解四期保健,提高卫生防护意识,减少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损害。

 6、继续宣传传染病知识的普及工作,甲型 h1n1 流感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改陋习、讲卫生。

 7、宣传学习结核病、艾滋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

 8、利用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进行健康教

 育,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从不同方面了解生命知识,懂得预防疾病的知识。

 9、做好 20xx 年度出血热疫苗接种情况。

 10、积极配合秦镇卫生院各项工共卫生项目工作。

 二、本年度合疗上本村卫生室应做到:

 1、我村卫生室应充分利用秦镇卫生院会议、标语、宣传栏、典型事例等方式使合疗政策落实到每家每户,尽量做到人人皆知。

 2、我村卫生室按照规定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举报信箱、监督举报电话和固定公示栏

 3、我村卫生室每月应及时上报合疗报销金额,为老百姓创造更好的合疗服务政策,并且能够积极配合秦镇卫生院合疗各项工作。

 三、本年度临床上本村卫生室应做到:

 1、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2、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3、对 14 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4、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5、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6、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 2 天。

相关热词搜索: 工作计划 卫生 卫生院